刘庄村的日子,年复一年,恰似村外那条裹挟着大量黄沙、沉默东流的黄河水。表面看起来,总是那副灰黄平静、波澜不兴的模样,日头起落,炊烟袅袅,仿佛亘古不变。可生活在这岸边的人都心知肚明,那水下藏着数不清的旋涡与暗流,不知何时就会将人卷入深不见底的黑暗。多年来,前任生产队长刘汉山,就像一座沉稳坚实、虎踞村头的山岗,他那并不魁梧却挺直如松的背影,他那双看人时锐利如凿的目光,本身就是一种无言的威严与界限,镇着村里那些蠢蠢欲动的心思,压着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在他的“山影”笼罩下,马高腿和侯宽这两只惯于在阴影里逡巡的“土狼”,尽管早已磨尖了利齿,垂涎着更多的血肉,表面上却也不得不收敛爪牙,见到刘汉山的身影,远远便下意识地缩颈侧身,挤出满脸的恭敬,心里头却是恨得牙痒,又惧得发慌。
如今,刘汉山这座“山”轰然倒下了。压在头顶的那片让人窒息的阴影骤然消失,马高腿和侯宽顿觉天地开阔,呼吸都畅快了许多,宛如两只被困在笼中许久、终于嗅到自由气息的野兽。他们开始在村里不自觉地挺直了总是习惯性微躬的腰杆,走路时脚步踏得重了,说话的声音也刻意拔高了几分,眼神里闪烁着一种难以完全掩饰的、扬眉吐气的得意,仿佛在无声地宣告:这刘庄的天,该换一换了。
马高腿这些日子心情格外舒畅,连走路都带着风。每天清晨,他必要背起那双干惯了农活、骨节粗大的手,迈着刻意放缓的、模仿记忆中“官步”的方步,从村东头溜达到村西头,再绕回来。逢人便扯开嗓子,用比平时洪亮三分的嗓门打招呼:“吃了么?”“下地去啊?”“今儿天儿不错!”那架势,恨不得让全村男女老少、连村口那棵老槐树上的麻雀都知道,他马高腿,如今是这刘庄村最有分量、最该被尊敬的人物了。
“马哥,这几日瞧着,气色可是越发红润,精神头足得很呐!”侯宽碰到他时,总会恰到好处地凑上前,从皱巴巴的烟盒里抖出一支最齐整的烟,双手递上,脸上堆着恰到好处的谄笑。
马高腿坦然受之,就着侯宽划亮的火柴点上,深深吸一口,然后颇为享受地、缓缓吐出几个歪歪扭扭的烟圈,眯着眼,拖长了调子:“那是自然。这村里啊,去了块压心的石头,总算能透口匀乎气了。你说说,刘汉山在的时候,咱们干啥不得缩手缩脚,看他眼色?哪能像现在这般自在?”
两人目光一碰,心照不宣地嘿嘿笑起来,那笑声里,有解脱,有野心,也有对即将到来的、可以“伸展拳脚”的好日子的隐秘期待。,这臆想中“大展宏图”的畅快日子,没过上几天,精明的马高腿就敏锐地察觉到一丝不对劲——自家那个刚满二十、成日里游手好闲、眼珠子转得比陀螺还快的儿子马赶明,似乎正在背地里,悄无声息地鼓捣着什么。这个儿子,长相随了他娘,尖嘴猴腮,脸色总带着一种营养不良的青白,偏偏生了一对滴溜溜乱转、从不正眼看人的小眼睛,看人时总像是隔着层毛玻璃在掂量算计,活脱脱一只在荒坟间逡巡、伺机偷食的瘦狐狸。村里人见了,大多避而远之,私下都说这孩子“眉眼不正,心思歪”。
马赶明确实不负“恶名”。他不爱下地,嫌弃土坷垃脏了鞋袜;也瞧不上他爹那套“土霸王”似的蛮横,觉得低级。他更擅长躲在人后,耍弄些自以为高明的小聪明,算计些蝇头小利,仗着家里在村里有些根基,倒也时常能让他得了手,愈发助长了他的气焰。村里人对他,是又厌又怕,轻易不敢招惹。
这天晚上,马家饭桌上的气氛有些凝滞。稀粥就咸菜,吃得无声。马赶明用筷子漫不经心地拨弄着碗里所剩无几的米粒,忽然抬眼,看向对面闷头喝粥的父亲,用一种仿佛在谈论天气般的随意口吻开了腔:
“爹,我琢磨着,咱们村这生产队长的位子,空了些时日了。是不是……该重新选一个了?老这么着,也不是个事儿。”
马高腿端碗的手微微一顿,从碗沿上方抬起眼皮,斜睨了几子一眼,鼻腔里挤出一声短促的冷哼:“你这小子,胡吣些什么?眼下村里大小事务,不都是我出面主持、拿主意?跟有队长有啥两样?”
“那是两码事。”马赶明放下筷子,身体微微前倾,那双小眼睛里闪烁着一种与他年龄不符的、冰冷的精明光,“您是老资格,大伙儿暂时还卖您个面子。可名不正则言不顺。再说了……”他故意拖长了音调,“如今上头的精神,是讲究干部年轻化,知识化。您那一套管用的老法子、老黄历,怕是……不太合时宜了,爹。”
“放肆!”马高腿“啪”地一声将粥碗重重顿在桌上,震得咸菜碟子都跳了一下,浑浊的稀粥溅出几滴。他额上青筋微凸,瞪着儿子,“老子在刘庄扛活、管事的时候,你小子还光着腚在泥地里打滚呢!轮得到你来教训老子合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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