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摊主是个狠人,目测大概三十多岁的年纪,一身腱子肉几乎全裸在外,大冬天的,他却只穿在一件米白色马甲和一条黑色大裤衩,一对大脚丫只套在一双破破烂烂的黄色人字上,圆溜溜的大平头上留着一条明显至极的刀疤,从前额左侧发际线上一路延伸过百会穴至后脑勺,很难想象当初他是如何在挨了这一刀后还能活下来的。
随着火焰在那男子身上越烧越旺,不少人都被其吸引了过来。
“别,别,别碍事儿!”,摊主展开双臂拦下又拦下几个试图营被火焚烧的男子后,他兴奋的向围观群众大声说道:
“等一等,都等一等,不用多久,再过一会儿你们就知道是咋回事儿了!”
就在这位摊主对众人撂下自信的宣言后没多久,男子身上的火焰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突然熄灭,没错,就是这么突然,此人身上的火焰不仅消失得无影无踪,且身上竟没有一寸皮肤被刚刚的烈火所伤,只是由于火焰温度过高,把他身上的衣服给烧成了满地烟灰。
男子看了看自个儿那还在冒着热气儿的身子,随后站在原地不停地用手摸索着自己的皮肤,在确认了什么之后,其脸上紧张的神色顿时转变成一种莫名其妙的惊喜,他瞪大了双眼朝摊主跑去,全然不顾围观者们的指指点点和讥讽嘲笑,直接将摊主搂在怀里带着哭腔向对方感谢道:
“谢谢!谢谢!真是太感谢你了孙老板,你这火,一下子就把困扰我身子整十年的毒疮全部烧光了……呜呜~”
“他是火神宗的孙克难”,方奇向我们介绍那位摊主道:
“火神宗的成员,鱼龙混杂,但偏好以火为药引,以烈毒入药者,放在整个火神宗里,也只有他孙克难一人敢做而已”
“自从十五年前继承他师父赵无碍的衣钵后,他几乎每届毒师会都会参与,这些年,笑他的人很多,但感谢他的人也不少,此人除了喜好研究玩儿火治病以外,几乎没什么其他爱好,由此被人称之为‘火大夫’。”
我:“毒师会每届都参加,既然是以火毒治病,那他为什么不去药师会试试水?”
凌妙然:“药师会和毒师会不一样,所谓药师会,不过是杏袍会的人和一群他们的跟屁虫自娱自乐的传统节目,说是为了彰显医者仁心,其实大家都只是想在通过比试本领来为各自的生意谋得一条出路而已,但毒师会不同,早年的毒师会,确实很危险,无论是毒师本身还是他们所售卖的产品,大多只会害人,直到你们极珍院花费多年时间出手干涉,这才把毒师会转变成了一个只专注于以毒攻毒的学术及商品交流活动。”
“说是交流会……”
林笑笑把弄着孙克难摊位上放着的各种药瓶子说道:
“但来这儿的,还是有不少人是冲着一个地方去的。”
说着,她把目光转向众摊位外围的丛林里,而就在那儿,地面上铺着一条宽敞的石板路。
我们跟着她看过去,见到有几个表情严肃的男男女女正行踪神秘的朝着那条石板路上走去。
“又是几个找死的,每次都这样。”
回到摊位的孙克难习以为常的说道。
我:“他们这是要去黑白教的宫殿?”
“嗯。”
众人不约而同的回应道。
我:“那地方就这么吸引人吗?”
就在我提出疑问之时,又有几个人踏上了那条石板路。
南宫藜略带嘲讽的解释道:
“呵,你可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傻到家的职业叫做‘宝藏猎人’?这些人不惜余力地满世界跑,就是为了能从传说当中的某些遗迹里寻找到举世震惊的财富,但大多数时候,这些傻瓜都只会空手而归,可即便是十去九空,只要有一次冒险能让他们尝到点儿甜头,他们就还是会继续往牛角尖里钻,直到死在某此寻宝的路上或埋在哪座古墓的地道里。”
南宫蒲:“不过话说回来,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嘛,这莲花谷也不算难找,黑白教的老巢就在眼前,进去之后,说不定真能找到些什么有用的玩意儿也很难说不是?”
孙克难一边忙着张罗那些陆续来他摊位上买药粉的客人,一边凑个热闹跟我们搭茬儿道:
“正因为有这种想法的人实在太多,这才引来他们到此试图侥幸一搏,我到这儿这么多回,看到入坑的人怕是比你们吃的肉还多,但这些人去了,大都是九死一生,能从里边出来的,也都疯的疯,傻的傻,哎,真搞不懂,有个一技之长,自个儿踏踏实实赚钱吃饭不好嘛,干嘛非得到那儿去搭上自己性命?”
我:“孙老板,你来这儿参会的这些年,难道就没看到有什么人真从天坑里边找着什么宝贝,并成功从下边上回来扬名立万?”
“有倒是有”,孙克难放下手里的活儿跟我说道:
“反正在我的印象里,也就只有一个人做到了这点儿。”
说着,孙克难把脑袋转向秦雄和方奇那儿,脸上露出耐人寻味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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