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这位是大卫。”水果姐指着最近的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开始介绍,“他是三届格莱美奖得主,流行乐坛的常青树。”
大卫伸出手来,和林一握了握。他有着一头深褐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里带着真诚的笑意,整个人看起来温文尔雅。“林,我听过你的歌。格拉斯顿伯利音乐节上的那首《We will rock yoy》,我在YouTube上看了好多遍。”大卫说道。
林一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位在北美乐坛有着如此地位的前辈级歌手也听过他的歌,他连忙说道:“大卫先生,你太客气了。”
大卫哈哈大笑了起来,拍了拍林一的肩膀:“希望未来我们也有机会合作一次。”
“一定!”林一笑着回答道。
水果姐继续带着林一在人群中穿行,一个一个地介绍。
“这位是艾米莉,去年公告牌音乐奖的最佳女歌手。她的嗓子是被天使吻过的。”
艾米莉是一个三十出头的金发女郎,穿着一件红色的紧身连衣裙,身材高挑,气质出众。她伸出手来和林一握了握,说:“凯蒂跟我提过你很多次,她说你是她见过的最有才华的音乐人。我开始还不信,直到我听了她说的那首《Firework》。”
“那首歌已经排进了历年超级碗的中场秀最佳表演曲目TOP5了!”水果姐在一旁补充道,语气里带着一丝掩藏不住的骄傲。
艾米莉挑了挑眉,看向林一的眼神里多了一层东西。不是嫉妒,而是一种审视——一个来自华夏的年轻人,写了一首歌,被排进了超级碗中场秀的TOP5,这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是极为罕见的。
“林,我得承认,”艾米莉认真地说,“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做到的。”
林一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了一句让艾米莉印象深刻的话:“好听的旋律是全世界通用的语言。”
“接下来这位,”水果姐领着林一走到了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面前,“迈克尔,摇滚乐的灵魂人物。他的乐队在全球卖出了超过一亿张专辑。”
迈克尔的外形很符合人们对摇滚歌手的一切想象——长发、皮衣、马丁靴,手上戴着好几枚银色的戒指。但他的眼神不是那种狂野不羁的,而是一种经过了岁月沉淀后的温和与通透。他握着林一的手,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然后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我听说,你写歌的速度比喝水还快?”
林一被这个比喻逗笑了:“还是喝水更快一点。”
“我在写歌的时候卡了两年了。”迈克尔叹了口气,“你知道吗,那种感觉就像是你站在一堵墙前面,你知道墙后面是一片开阔地,但你翻不过去。”
“那就把墙拆了。”林一说。
迈克尔愣住了。
林一继续说:“不要在原地等灵感来找你。把自己关在录音棚里,弹琴,写,写了删,删了写。写一百个开头,九十九个是不好的,但有一个是好的,那就够了。灵感不是等来的,是干出来的。”
听完这一句,迈克尔的眼神变了。不是那种礼貌性的认可,而是一种真正的、发自内心的触动。他握着林一的手用了用力,说:“林,我想跟你聊聊音乐。不是在这里,不是在派对上,是认认真真地聊聊。”
“随时欢迎。”林一说。
水果姐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嘴角微微上扬。她带林一来参加这个派对,就是想让他认识这些在北美乐坛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人物,而林一的表现比她预期的还要好。他不是在讨好任何人,也不是在展示什么,他只是做他自己——一个真诚的、有才华的、不卑不亢的音乐人。而正是这种真实,让这些见惯了各种场面的大佬们对他另眼相看。
派对还在继续。林一又陆续认识了七八位在北美乐坛有着重要影响力的歌手、制作人和音乐人,每一个都对他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他们中有人听过林一的歌,有人没听过但听了水果姐的介绍后产生了兴趣,有人对林一的创作方式好奇,有人想了解华夏音乐市场的情况。
林一用他的真诚和专业,一一回应着每一个人的问题。他不吹嘘自己,不贬低别人,不说大话,不画大饼。他就是简简单单地聊天,像朋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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