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将士们齐声应道。
野狼谷的三当家,姓何,名禄他与大当家何大脑袋是同宗兄弟,却偏偏生得瘦小,半点没有山匪的彪悍之气。他自小体弱,不通武功,平日里从不参与山寨的打家劫舍,只负责看管寨中的财物账目,守着这老巢。
野狼谷全军覆没的消息,他最先得知。早在杨二虎赶来之前,他就开始收拾。
可他却半点惊慌之色都没有,只是轻轻叹了口气,那声叹息里,竟似带着几分早知如此的淡然。
何禄慢条斯理地将一锭锭金元宝放进一个牛皮大包裹里,动作从容不迫。他对那些堆在一旁的绫罗绸缎、翡翠玉器看都不看一眼,只挑那些最值钱、也最方便携带的金银。
他知道,这些绸缎玉器看着光鲜,实则最是累赘。真到了逃命的时候,还不如几锭元宝来得实在。
不多时,那个牛皮包裹便被塞得满满当当,鼓鼓囊囊的,提在手里,沉甸甸的。
何禄掂了掂包裹的重量,满意地点点头。他转过身,勉强笑了笑。
何禄的身影翻出山寨,几个起落,便钻进了后山的密林里。那里有一条极为隐蔽的小路,是当年修建山寨时,为了防备官军围剿特意挖的,除了他和大当家,再无旁人知晓。
于是何禄正提着那个沉甸甸的包裹,沿着后山的小路,拼命地往山下跑。
山路崎岖,布满了荆棘,刮得他的锦袍破了好几道口子,手脚也被划出了一道道血痕。可他却浑然不觉,只觉得脚下生风,恨不得一步便跨出这野狼谷。
他一边跑,一边在心里盘算着。
何大脑袋那个蠢货!当初他就劝过,让他别去招惹青州军。如今青州府的镇军统领,是出了名的铁血手腕,治军严明,岂是他们这群山匪能惹得起的?可那蠢货偏偏不听,非要带着人去劫掠商队,这下好了,全军覆没,连尸骨都找不回来。
不过也好。
何禄嘴角泛起一丝得意的笑意。
大哥一死,这野狼谷的金银,可不就都是他的了?
有了这些金银珠宝,他便能远走高飞。去乡下,买上几百亩肥沃的好田,再置办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雇上几个仆役,过上安稳日子。
最好再娶上几房太太,要那十六七八岁的,模样俊俏的姑娘。他这辈子,守着这土匪窝,憋屈了这么多年,也该好好享受一番了。
想到这儿,他的脚步更快了。
他之前就安排好了,让一向对他一向忠心耿耿的阿福去买田置地。按照之前的约定,阿福此刻应该已经在乡下替他置办好了田地和宅子,就等着他去了。
这条小路,是他亲手开辟的,平日里极少有人走。一路下来,竟没遇上半个官军。
他不敢停歇,饿了便啃几口怀里揣着的干粮,渴了便喝几口山涧里的泉水。日夜兼程,足足走了三四个时辰,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他终于赶到了城南乡下。
阿福的住处,是一间颇为雅致的小院,就建在一片稻田旁边。
此刻,院门虚掩着。
何禄心中一喜,快步走了进去。
“三爷!您可算来了!”
一个身着短衫的青年,听到动静,立刻从屋里迎了出来。正是阿福。他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低眉顺眼的,态度恭敬得很。
阿福快步上前,接过何禄手里的包裹,又殷勤地将他往屋里让:“三爷一路辛苦,快进屋歇着。我早备好了热茶。”
何禄累得气喘吁吁,摆摆手,跟着阿福进了屋。
屋里的八仙桌上,早已摆好了一壶热茶,两个茶杯。
阿福麻利地倒了一杯茶,双手递到何禄面前:“三爷,您先喝口茶,润润嗓子。”
何禄接过茶杯,抿了一口。温热的茶水滑过喉咙,驱散了一路的疲惫。他放下茶杯,急切地问道:“野狼谷已经被官军剿灭了,好在老子早留了退路。说吧,地买了多少?”
阿福垂着手,恭敬地回答:“回三爷的话,那片靠着河的药田,我给您买了八十三亩。那片药田土质好,种出来的药材,在城里能卖个好价钱。还有东边的水田,足足买了一百七十二亩,都是旱涝保收的好地。”
他顿了顿,脸上的笑容更甚:“剩下的银子,属下自作主张,在镇子东头,置办了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宅子带花园,还有一口甜水井,就等三爷您……”
“就等三爷您过来送死!”
后半句话,陡然变了腔调。
阿福脸上的谄媚笑容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狰狞的狠厉。他眼中凶光一闪,猛地从怀中抽出一把淬了寒光的匕首,手腕一翻,便朝着何禄的胸口狠狠刺去!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快得让人猝不及防。
何禄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褪去,瞳孔骤然收缩。他看着那柄闪着寒光的匕首,直挺挺地刺向自己的胸口,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他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连抬手格挡的动作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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