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远处白云飘荡的天空,发了好一会儿呆。
当我再次拿起手机时,不由自主的盯着监控截图,又看了一会儿。
我修长的手指,不自觉的在桌面上轻轻叩了好几下。
车厢侧面的编号,在模糊的像素里隐约可辨,和之前王喜发来的信息,对得上号。
这条线,已经伸到水面上了,我需要有人在那边先踩好点。
我想了想,给王喜发了一段语音:加派人手去T国,金边港口附近租个落脚的地方,不用太显眼,能住人,能观察就行。我过去之前,先要把路铺好。
消息发出去不到一分钟,王喜回复:{明白,杨哥,我一定会安排妥当。}
{好,辛苦了,一定要把路先打通。}
{嗯,杨哥放心。}
我呼出一口气,把手机放下,伸个懒腰后,才重新坐回办公桌。
我打开电脑,看着屏幕的冷光渐渐的亮起来。
我的手指悬在键盘上方,停了几秒,脑子里转着该怎么落笔。
给许曼发邮件,我想了好几天,一直在琢磨用什么语气、什么角度、什么分寸。
陈静静说她手里的都市言情本子写得好,但我想见她的理由,远不止一个本子。
我承认,从第一次在绿源茶吧见面开始,我就对她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
她坐在对面翻合同的时候,低头时垂下来的那一缕碎发、指尖搭在纸页边缘的弧度、说话时微微偏头的习惯,全都恰到好处地戳在我审美的点上。
才华和美貌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对我来说,几乎没有抵抗力。
我一边打字,一边寻思。
“男人要老色,才有动力不断往前走。”
我时常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
我让那些不太体面的心思,在道德的天平上找到平衡点。
但说实话,我对许曼的心思和单纯的色不太一样。
她身上有种文人气,那种沉静、疏淡、偶尔露出锋芒的气质,让我觉得如果能跟她聊深一些、聊久一些,大概会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而且作家,对于收到邮件,总会有特别的情愫。
手写信的年代过去了,但一封措辞考究、结构完整的邮件,依然能在电子邮件的洪流里,让人停下来多看两眼。
我希望她能看见我的文笔,希望用文字去拉近那层距离。
我决定在写完邀请见面的内容后,在邮件末尾,附上一段即兴写的小说开头。
我态度谦虚,想听听她的意见,想让她给出建议。
我打下第一行字的时候,自己都没想到会写得这么顺。
他醒来的时候,躺在老旧的床上。天花板上有道裂缝,墙角贴着泛黄的海报,窗外的梧桐树枝丫探进窗口,和小时候的记忆里,一模一样。”
“他猛的坐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一双少年的手,干净、细瘦、指节还没有被岁月磨出粗粝的茧。他记得这双手后来会拿起很多不该拿起的东西,会在很多不该停留的地方停留。但现在,这双手还干干净净。
“我靠,他竟然重生了,重生到十六岁,母亲逝去的前一天……”
手指在键盘上停了一下,又继续往下敲。
一个普通的上班族,重生到初中时代,用成年人的心智,去重新走一遍青春的路,不仅仅为了弥补遗憾,而是为了弄清楚自己,当年到底是怎么把一手好牌打烂。
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没有霸总光环,只是一个普通人在第二次机会里笨拙地重活一遍……
写完后,我读了一遍,改了改,又读了一遍。
我把错别字和语句不太通顺的地方挑出来改掉,确认每一个标点都用对了位置。
我写任何内容,都不容许有错别字存在,这是我的工作态度,也是强迫症。
邮件的正文部分,写了大概一千字。
开头寒暄几句,中间铺了三段关于剧本创作的想法,结尾抛出约见的邀请,语气放得很低,用了,,如果方便的话这样的措辞。
我把姿态放低一点,总归更容易获得好感。
我不需要在她面前摆架子,能让彼此舒服地坐下来聊,比什么都重要。
最后附上热乎乎的小说开头。
我仔细读了一遍全文,确认无误,点了发送。
看着屏幕上邮件已成功发送的提示弹出来,我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窗外的阳光,已经把整间办公室照得通亮,深色的木地板上印着一块一块暖融融的光斑。
我走到茶水间,从柜子里摸出那罐上好的龙井,捏了一撮放进玻璃杯里,注入热水。
叶片在杯中慢慢舒展开来,茶汤由浅变深,透出一股清冽的豆香。
我端着杯子,走到窗台边,看着远处被阳光照亮的楼宇轮廓,让紧绷的肩颈慢慢放松下来。
阳光铺在脸上,暖融融的。
我喝了一口茶,舌尖上是那种清新又温润的苦,然后慢慢回甘。
我忽然想起梦露昨晚哄小丫睡觉的场景,小丫哭了好一阵,抱着她的脖子不肯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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