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一策?分类之策
题解:孙武曰:“用兵之道,分而治之;治夷之策,顺其习性。” 吴子有云:“和辑四夷,不可以一道统之,当因其俗、顺其情,方得民心、固边圉。”
边地广袤无垠,少数民族部族林立、种类繁多,习性迥异、风情各异,或耕于河谷、或牧于草原,或杂居于市井、或聚居于边陲,生计方式、民俗礼仪、价值观念各不相同。若施政秉持“一刀切”之顽弊,不顾各族习性差异、不察各族民生之需,必违其情、逆其俗,轻则滋生嫌隙、引发纷争,重则激化矛盾、动摇边安。
故循“分类施策、因俗而治、精准管控、协同扶持”之兵法要义,参酌历代边地治理之良策,立此民族分类管控策,明三类族群之辨、定精准管控之标、施靶向扶持之措,顺农耕之俗、应游牧之需、促杂居之融,使管控有针对性、扶持具实效性、施策有灵活性,杜绝施策不当、管控松懈之弊,化解族群隔阂、凝聚民族合力,为边地民族和睦、疆土安稳、民生安乐筑牢治理之基。
控核心要义
民族分类管控之要,当恪守“分而治之、因俗施策、精准管控、协同扶持”十六字纲领。此纲领上承孙武兵法“因材施教、分兵而守、因地制宜”之至理,乃古之兵家用兵治政之精髓,下合边地治理“顺势而为、贴合实情、以民为本”之根本,弃“一刀切”之僵化顽弊,废“单一规”之教条僵法,唯以顺其习性、合其需求、安其民心为圭臬。管控之道,当兼严与暖,既守边规之肃,又怀民生之仁,显治理之智,践仁政之念,使边地各族皆能安其居、乐其业、守其序。
所谓分而治之,非裂族群、生隔阂、分人心,乃以生计生产之异为纲,以民俗习性之别为尺,科学别类,界域分明,使各族群各归其类、各有其规、各得其所。盖边地各族生计殊异,或耕或牧,或杂居,若不分类,则施策无的,管控无方,故别类之举,乃为精准施政、高效管控之根基。
所谓因俗施策,乃深察各族民风、民俗、民需、民愿,躬身遍历边地,体察民间疾苦,洞悉族群习性,不违其世代相传之礼俗,不逆其日用起居之情性,不扰其生产生活之节奏。施政当合民心、契民愿、顺民势,如春雨润物,不强行施为,不教条拘泥,使各族皆能感其诚、从其规、安其业。
所谓精准管控,乃靶向施力、有的放矢,察各族之异,辨管控之重,明治理之难,不泛泛而施,不盲目而为,不敷衍了事。盖各族习性有别,隐患有异,管控当因人而异、因族而异,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使每一项管控之举皆有实效、皆合时宜、皆具针对性,守边安邦,不遗余力。
所谓协同扶持,乃兼管控与帮扶、约束与体恤、治理与惠民,既严守边规,固护疆土,规范秩序,防患未然;又体恤民情,化解民忧,改善生计,厚植民心。管控无温度则失民心,扶持无实效则难持久,故当使管控有温度、扶持见实效、治理有力度,彰显分类治理之哲思与仁政之智慧,为边地民族管控立根铸魂、定向领航。
分类总规
边地少数民族管控之策,欲求实效、固根基,必先立分类总纲,明划分之矩,定执行之标,全域一统,上下同心,左右协同,无有偏差,无有特例,无有敷衍。盖边地广袤,各族林立,习性迥异,若无常规,必致治理混乱、施策失当,故总纲之立,乃治理之先。
分类之法,必以生活生产方式为核心标尺,兼合民俗习性、居住形态,科学划分为定居农耕、游牧迁徙、杂居通婚三类。此乃循孙武“分而治之、各尽其宜、各安其位”之兵法精髓,承古之边地治理良策,为后续管控实施、扶持落地确立根本遵循,明确行动方向,使治有章可循、管有规可依。
分类既定,便需明其特征,定其规制,使各族群界限清晰、权责分明,无交叉、无遗漏、无混淆,各有其性、各有其需、各有其规。唯有如此,方能因材施教、精准施策,不违其情、不逆其俗,筑牢边地民族治理之坚实根基。
定居农耕者,多聚于边地河谷平原、水土丰沃之地,以耕为业,以土为根,筑室而居,不事迁徙。此类族群习性醇厚安稳,重产重本,重家重土,深耕细作,勤俭持家,其生产生活习俗与汉人农耕之俗相近相亲,族群内部和睦,与邻为善,无甚隔阂。盖其久居一地,赖土而生,安土重迁,故心性平和,易于管控,乃边地安稳之重要支撑。
游牧迁徙者,多驰骋于边地草原戈壁、水草丰美之所,以牧为生,以草为依,逐水草而居,随季节而徙。此类族群习性剽悍豪爽,重畜重牧,重义气,守传统,善骑射,能劳作,其生产生活方式与农耕族群截然不同。盖其居无定所,迁徙不定,逐水草而安,故心性刚直,剽悍尚武,族群凝聚力强,乃守护边地之重要力量。
杂居通婚者,多散落于边地城镇、边境要冲,汉夷相融,族群共生,互通婚姻,互纳文化,互学技艺,生计方式多元,不局限于单一农耕或游牧。此类族群习性兼容谦和,重融重和,重情重义,与各民族联系紧密,往来频繁,无明显族群隔阂,语言互通,文化互鉴,习俗相融。盖其长期杂居,互通有无,故心性温和,善与人处,是连接各民族、促进民族融合的重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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