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轻拍了拍墨团的脑袋,又朝马车内的众人笑了笑,语气温柔:“我们进去逛逛吧,慢慢看,不用着急,有我在,不会有人欺负你们的。”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然干净整洁,却偏朴素实用,都是在精灵之森穿的衣物,和周围精致优雅的氛围格格不入;再看向繁星他们,身上还穿着我从精灵之森带来的破旧素色粗布麻衣,沾满了灰尘,手脚都露在外面,显得格外可怜,与这座繁华的都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心里一酸,立刻打定主意 ——必须先给所有人买新衣服、新鞋子,让他们摆脱之前的狼狈,也能少受一些白眼。
肩头的墨团像是听懂了我的心思,轻轻蹭了蹭我的脸颊,小尾巴一摇一摆,像是在全力赞同,琥珀色的眼睛里满是认同。
我先带着一行人,在城里打听了一番,找到一家口碑最好、规模最大的旅店,租了两间双人房——一间我,繁星和清禾住,一间苍朔和影夜住,暂定住四天,足够我们好好逛逛白金宫了。询问老板娘能否停放马车时,她扫了一眼我身后的兽人,眼神里明显带着嫌弃与厌恶,嘴角微微撇起,却碍于我是付费顾客,依旧客气地说道:“后院可以停放,不过看好你的奴隶,别让他们乱动乱碰,弄坏了东西,可是要赔偿的。”
我没有和她计较这份不公与偏见,只是默默点了点头,付了四天的房费——一共8枚金币40枚银币,随后便牵着马车,把马车安置在后院,带着大家直奔城里最有名的服装店。
可刚一进门,服装店老板就看见我身后的兽人,脸色立刻沉了下来,快步上前,就要驱赶他们,嘴里的话也格外难听,满是鄙夷:“去去去!兽人别进来!弄脏了我的店铺,影响我做生意!我们这里不做兽人的生意,赶紧走!”
我立刻上前,挡在清禾他们身前,语气冷了几分,眼神坚定,带着一丝压迫感:“他们是我的人,我来买衣服,不管他们是什么身份,你都不该这样对待他们。我会正常付钱,不会给你添麻烦,也会让他们在外面等待,若你还是不满意,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说着,我悄悄释放出一丝A级冒险家的气息,老板脸色微微一变,显然是感受到了我的实力,不敢再肆意嚣张。
为了不惹麻烦,也为了不让清禾他们再受白眼,我让苍朔、影夜、清禾先在门外等候,只留下年纪最小、模样最无害的繁星——她身形小巧,模样乖巧,即便有人不满,也大多会包容几分。老板看着眼前小小的兽人姑娘,虽然依旧不乐意,却也没再多说什么。
我没有在意他的态度,专心致志地给大家挑选衣服。我先给繁星挑了一件天蓝色公主裙,裙摆上绣着细碎的金色星星,柔软又蓬松,配上白色蕾丝裤袜和一双圆头皮鞋,一眼就很适合她,穿上一定像个精致的小天使;接着,我隔着橱窗,给门外的三人挑选:给清禾选了淡紫色修身长裙,外搭一件米白色披肩,温柔又不失气质,刚好衬得她眉眼愈发柔和,也符合她温柔的性格;给影夜选了深黑色劲装,利落干练,方便行动,又带着一丝清冷的帅气,贴合她警惕、锐利的气质;给苍朔选了深棕色短款外套加黑色长裤,沉稳大气,显得挺拔又可靠,刚好匹配他沉稳的性格。
每个人至少挑了三套换洗衣物,连袜子、内衬、鞋子都一一配全,确保他们能穿得舒服、体面;我自己则选了一套黑色简洁行动服,宽松舒适,方便战斗和赶路,也符合我不喜张扬的性格;最后,我还特意给墨团挑了一顶小小的黑色礼帽,戴在它头上,圆滚滚的样子可爱到犯规,惹得繁星忍不住笑出了声。
结账时,老板算了算价格,一共花费80枚金币。虽然价格不低,但在白金宫这样的大城市,又是最有名的服装店,这个价格也算是合理。我默默从钱袋里掏出80枚金币,递给老板——之前我有350枚金币,买衣服花掉80枚,旅店四天花费8枚金币40枚银币,现在大概还剩下250多枚金币,足够我们后续的开销了。
为了不让他们再受白眼,也为了让他们能尽快换上干净体面的衣服,买好衣服后,我立刻带着大家返回旅店,让他们在房间里试穿,我则守在门外,防止有人打扰。
当他们换好衣服走出来时,我瞬间眼前一亮,心里又甜又酸。繁星本就有着小狗般软乎乎的耳朵和尾巴,穿上天蓝色小裙子,配上圆头皮鞋,像个精致的小天使,萌得人心都化了,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小尾巴甩得飞快;清禾是狐狸兽人,淡紫色长裙穿在身上,温柔中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妖媚,眉眼柔和,褪去了之前的卑微与狼狈,美得让人移不开眼;影夜和苍朔都是猫咪耳朵与尾巴,黑色劲装和棕色外套穿在身上,身姿挺拔,帅气十足,彻底摆脱了之前奴隶的卑微与狼狈,眼神里也多了几分自信。
我看着他们焕然一新的模样,满心都是满意,可一想到他们之前遭受的苦难、在白金宫受到的白眼与嫌弃,心口又一阵阵发闷。明明都是那么好的人,善良、忠诚、懂得感恩,却因为是兽人,就要承受这么多委屈,就要被人肆意鄙夷、践踏,这太不公平了。我在心底默默发誓,一定要好好保护他们,让他们能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安稳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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