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这世上,有那般多的梅花、桃花……
总有一树,是为了他而开的。
姜承轩想通了这一层,眸中浓重的晦涩一点一点地化开,只凑在姜母的身旁,看锅中的鳝丝一点一点地变了颜色,满锅的鲜香微辛不住地上涌,让他的口中的唾液激增。
姜承轩忍不住将口水吞了又吞,更是感慨不已。
今晚的晚饭,当真是可以一饱口福的!
而同样能够一饱口福的,还有赵红桃等人。
姜承轩来找赵溪月商谈米豆腐的生意时,带来了一些新鲜的海蟹和蛤蜊。
食材足够新鲜,无需复杂的烹饪方式,只需将海蟹剥壳去腮斩块,用葱姜蒜和紫苏爆香,再以黄酒、豆酱和香醋来调味即可。
如此制出的炒蟹,完全没有任何腥味,吃起来咸香可口,且带着蟹肉独有的微甜,清爽十足。
赵溪月火候把握得极佳,蟹肉嫩,却并不松散,且保留了些许蟹肉的汁水,每吃一口,蟹肉与汁水一同入口,鲜美的滋味几乎是在一瞬间冲到了天灵盖。
也正是这鲜美可口,让人吃得意犹未尽,哪怕是将螃蟹肉都啃食得干干净净后,仍旧是将剩余的蟹壳嗦了又嗦。
之后仍然觉得不够,干脆将手指上的汁水也吸吮了个干净,这才去拿下一块螃蟹。
蛤蜊的数量比螃蟹要多上许多,赵溪月便将蛤蜊做成了两道吃食。
一道是用豆酱和茱萸酱炒制出来的,麻辣鲜香的爆炒蛤蜊。
一道则是用蛤蜊煮了汤,再用这鲜美可口的汤头煮了面条的蛤蜊汤面。
前者滋味浓重,给人一种酣畅淋漓的浓烈之感,是独属于市井街头的霸道美味。
后者口味清淡,不油不腻,清爽中透着微微的鲜甜感,与口感软糯的面条搭配在一起,满口皆是滑润顺口的舒适。
两种吃食,可以说皆是美味可口。
好吃!
一众人对炒蟹、爆炒蛤蜊和蛤蜊汤面赞不绝口,赵溪月亦是觉得滋味颇佳,胃口大增,饭量比平日都大了许多。
但吃着这样美味可口的饭食,赵溪月忍不住想起了陆明河。
觉得待他回来后,也可以再做一次这样的吃食给他吃。
只是不知道,陆明河此时在忙碌什么,可曾吃了晚饭?
赵溪月的念叨,让此时在通许县的陆明河,打上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喷嚏来的突然,让陆明河猝不及防,不免面露尴尬。
而一旁的通许县县尉曾沐阳急忙打起了圆场,“此时已过了立秋,虽还有一伏,可到底不如盛夏炎热,尤其此处毗邻河边,夜晚要比其他地方都要凉爽许多,若是汗水还未干透,极容易受凉,陆巡使还是当心为上。”
“多谢曾县尉提醒。”
陆明河揉了揉鼻子,却也道,“只是这里不但比旁处凉爽,杂草蚊虫似乎也更多一些。”
“的确。”曾沐阳点头,“这里毗邻河边,远离村庄和农田,地方偏僻的很,再加上这里看着平坦,像是寻常耕地,但实际上往年时常会因为水大而被完全淹没,成为河床。”
“也就是今年的雨水不算频繁,整体有些偏旱,才没有再次被河水淹没,只是附近的村民也不敢在这里开荒种田,以免辛苦全部白费。”
“原来如此。”陆明河微微颔首。
因为这地方原本是河床,往年意外频繁,许多人都会远离,是以杂草丛生,人烟稀少。
这大约便是凶手将杀死的那么多的人尽数埋藏在这里的原因之一。
只是,这里再如何偏僻,旁边也有一些供人行走的小道,仍然会有人放牧牛羊时来到这里,甚至也有许多人会因为抄近路时途径此处。
这里,其实也算不上埋尸的最佳地点,反而是若是将尸首运到船上,划船到了下游再弃尸才是最好的。
但凶手没这么做。
第一,可能是因为没有相应的工具,毕竟在村中生活,谁家做什么的,几乎都是经年累月不变,若是种田的突然有了船只,必定会引人注目。
这对于凶手而言,得不偿失。
第二,大约是同在村中居住,不便出行时间太久,容易引人发觉。
这使得凶手埋尸此处,成为必然。
只是这埋尸的坑,挖得可真不算小……
数具尸首,皆在一处,要挖坑埋尸,还要不引人发觉,这人的手脚,需要麻利,且需要足够的力气。
单从这点来看的话,倒是十分符合范大海的体型特征。
但,赵娘子说过,当时想要勒死她的人,却并非是范大海这种高大的身形,而是偏矮小一些的。
陆明河与程筠舟曾经猜测,兴许那天下手的,并非是范大海,而是其堂妹范秀莲。
可陆明河抵达通许县后,与曾沐阳前往范家庄确认过,赵娘子险些遭遇毒手的那日,范大海虽然曾出过门,但范秀莲却在家中。
且村中人曾看到范秀莲到村头井边打水洗衣,还因为不小心打翻了一次水桶,溅了同去洗衣的同村人一身,惹得人抱怨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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