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皮特挠挠头,耳根发烫,手指无意识碰了碰被亲过的脸颊,“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看着小女孩蹦蹦跳跳消失在巷口,手里还攥着他给的糖,皮特突然觉得心里亮堂,头顶乌云像被捅了个窟窿,漏下片暖烘烘的光——这舒坦,胜过去砍十场架,比九爷赏的金条还让人踏实,正应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老话。
小女孩的话像把生锈钥匙,“咔哒”捅开记忆铁盒。他想起小时候母亲坐在煤油灯旁,握着他的手教他写“勿以恶小而为之”,那时母亲的手暖得能焐热寒冬;想起第一次卖摇头丸的晚上,梦见那些疯狂摇头的人全变成青面獠牙的鬼,举着刀追他,他在梦里哭着喊娘,醒来枕头湿了大半——原来“初心易得,始终难守”,他守着的,从来都是条歪路。
“也许做好人,真比现在强。”皮特喃喃自语,指尖捏紧衣角,眼神里多了丝从未有过的坚定,是黑夜里燃起来的一星火苗,烧得心头滚烫。
九爷办公室烟雾缭绕,檀木桌上摆着把新款勃朗宁手枪,黑沉沉的枪口对着门,像头蛰伏的兽。“皮特,城北那伙兔崽子开地下嗨吧,是太岁头上动土!”九爷捻着象牙佛珠,珠子碰撞声清脆,却敲得人心烦,“‘兵者,诡道也’,明天带几个人,给他们点颜色,让他们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皮特下意识用食指蹭了蹭脸颊,那里似乎还留着小女孩的温度。他深吸一口气,肺里浊气尽数吐出,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九爷,做完这票,我想金盆洗手。”他抬眼迎上九爷的目光,没了往日的畏缩,“我想做个好人,找个正经班上。尝尝‘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的日子。”
“噗嗤!”九爷喷出一口烟,笑得假牙都要晃下来,佛珠“啪”地甩在水晶桌面,碎了一地清脆,“做好人?你当是唱曲儿‘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说换就换?”他突然往前探身,雪茄烟头几乎要戳到皮特鼻尖,“金盆洗手要剁三根手指!没了手指,你去当残疾人艺术团团长?表演用脚写字?”
皮特盯着九爷嘴角狞笑,耳畔突然响起小女孩的话:“哥哥眼睛里有星星,才不是坏人呢。”窗外“轰隆”一声炸雷,惨白电光劈开夜幕,照得九爷脸上沟壑更显狰狞。他摸向裤兜,指尖触到那个软软的粉色发圈——是送小女孩回家时,她掉在地上的,他捡起来揣了一路,还带着点奶香。
掌心攥紧发圈,那点温软像团火,烧得他心头滚烫。这一次,他不想再当“疯熊瞎子”。眼神里闪过决绝,是烧红的铁投入冷水,淬出硬邦邦的光,仿佛已经听见“不破不立,向死而生”的召唤,做好了与过去彻底决裂的准备。
为皮特的转变赋诗一首:
昔年稚子入泥潭,血雨腥风岁月寒。
十载浮沉成悍将,一朝梦醒弃狂澜。
救童义举初心现,辞恶金言胆气丹。
纵使强权施狠计,丹心映日破重关。
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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