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河省大理寺的指定,该案由阳南府阳南县大理寺负责审判。均平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阳南县大理寺公开审理此案。庭审中,阳南府民生都察院公诉专员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王杰鹏提起公诉,出示了现场勘查报告、王杰鹏的血液酒精检测报告(血液酒精含量138mg/100ml,远超严重醉酒驾驶标准)、证人证言、执法视频等证据。然而,王杰鹏的辩护律师辩称,王杰鹏系“过失犯罪”,且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阳南县大理寺经审理,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杰鹏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五年?六条人命就换五年牢狱?”判决结果公布的那一刻,张桂兰当场崩溃,她趴在丈夫的灵位前哭喊道,“我丈夫死得冤啊!那些当官的是不是包庇他?”王铁牛的妻子李翠花抱着年幼的女儿,泪水纵横:“我家男人没了,孩子没了爹,往后日子怎么过?这判决太不公了!”受害人家属们纷纷表示不服,他们认为王杰鹏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仅判五年有期徒刑明显量刑过轻,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更辜负了工农群众对法治的信任。
均平三十四年十一月初,以李翠花、张桂兰为首的十余名受害人家属,向阳南府民生都察院提交《司法监督申请书》,请求对阳南县大理寺的一审判决进行监督纠正。然而,阳南府民生都察院在收到申请书后,仅经过简单审查,便作出《不予监督决定书》,理由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家属们不服,又向阳南县人民监督协会提出申诉,希望通过群众监督推动案件再审,却遭到协会工作人员的敷衍拒绝:“这是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我们无权干预,你们还是回去吧。”
一次次申诉,一次次被驳回,地方司法机关的推诿扯皮让受害人家属们陷入绝望。他们变卖了家中仅有的财物,凑足路费,决定前往京北府——他们听说全国议事会是大明的最高权力机关,议事长朱静雯向来重视工农权益,或许只有到京北,才能为死去的亲人讨回公道。从汝南到京北,千里迢迢,家属们挤在绿皮火车的硬座车厢里,吃着最便宜的泡面,睡着冰冷的地板,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让王杰鹏受到应有的惩罚。
均平三十五年六月十日上午,正是李森奇案调查报告提交全国议事会的关键时刻,大明法治建设的关注度达到顶峰。全国议事会大厦南门广场上,数十名衣衫褴褛、面带憔悴的受害人家属举着白底黑字的横幅,上面写着“严惩酒驾杀人犯王杰鹏”“还工农群众公道”“请求朱议事长为民做主”等字样。他们排成整齐的队伍,神情悲愤却秩序井然,没有过激行为,只是默默等待着。李翠花抱着丈夫的遗像,张桂兰拄着拐杖,王小宝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眼神里满是对正义的渴望。
此时,全国议事会刚刚结束关于李森奇案的专题会议,议事长朱静雯正陪同参会人员走出大厦。看到广场上的人群和横幅,她立刻停下脚步,示意工作人员上前了解情况。当得知这些是“九·一六”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家属,因地方判决不公、申诉无门才千里迢迢赶来京北申诉时,朱静雯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她快步走到家属们面前,声音温和却坚定:“乡亲们,你们辛苦了!我是朱静雯,有什么冤屈,慢慢跟我说,全国议事会不会不管你们的事,大明的法治绝不会让任何一个工农群众受委屈。”
朱静雯的出现让家属们激动不已,李翠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泣不成声地讲述了事故的经过、地方的判决结果以及申诉过程中遭遇的推诿。朱静雯连忙扶起她,一边安抚家属们的情绪,一边安排工作人员将他们带到全国议事会接待室,详细记录情况。“乡亲们放心,”朱静雯明确表示,“你们反映的问题,全国议事会将立即启动调查,一定会查清事实真相,依法严惩违纪违法者,还你们一个公道。”
当日下午三时,全国议事会紧急召开扩大会议,将李森奇案与王杰鹏案合并研讨,议事长朱静雯主持会议,副皇帝朱悦薇、陈纺娘,全国议事会副议事长马淑贤、监都察院院长卓玛旺姆、民生都察院院长吴敏、刑部尚书李崇、大理寺卿张国栋等出席会议。会议通报了“九·一六”事故及后续处理的全部情况,朱静雯在会上严肃指出:“王杰鹏酒后驾驶公务车辆,造成6名工农群众死亡、5人受伤的重大事故,性质极其恶劣;地方司法机关对其仅判五年有期徒刑,明显量刑过轻,且对受害人家属的申诉推诿塞责,这不仅损害了工农群众的合法权益,更严重动摇了法治根基。根据《大明国百姓监督法典》《大明国司法监督条例》,必须立即启动提级侦查程序,由全国层面的司法、监察、监督机构联合介入,彻查此案,包括案件本身的定罪量刑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地方包庇、失职渎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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