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传到吴悦的耳朵里,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她强撑着被撞得生疼的身体,赶到刑司,对着民警哭喊道:“巡捕同志,你们抓错人了!是张二和谢三姬先动手的!是他们先打我的!我儿子是为了保护我啊!他这是正当防卫!”
巡警看着泣不成声的吴悦,面露难色:“大姐,我们理解你的心情,但法律讲究证据。谢三姬的伤情鉴定是轻伤以上,已经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至于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吴悦跌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泪水模糊了视线。她看着窗外渐渐沉下的暮色,心中涌起一股彻骨的寒意。她掏出手机,拨通了张二的电话,电话接通的那一刻,她的声音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张二,我们离婚。从今往后,你我一刀两断,你和那个小三的烂事,别再牵扯到我和儿子。你要是还有一点良心,就去刑司说清楚,是你们先动的手。”
电话那头的张二,沉默了片刻,随即传来一阵冷笑:“离就离!吴悦,你别后悔!还有,张四打伤了三姬,他就得坐牢!这是他自找的!想让我去给他求情,门都没有!”
挂掉电话,吴悦的心彻底死了。她擦干眼泪,眼神变得无比坚定。她要找律师,她要为儿子讨回公道,她要让张二和谢三姬付出应有的代价。
七月十日,汉西省汉州府谷粒县大理寺,公开审理了张四故意伤害一案。
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吴悦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她穿着一身素色的衣服,眼眶红肿,却挺直了脊背。她的身旁,坐着她请来的律师,律师的面前,摆着一沓厚厚的证据——商场监控录像的复印件,目击证人的证言笔录,还有吴悦的伤情诊断证明。
公诉人是汉州府民生都察院的办案人员,他手持卷宗,语气严肃地指控道:“审判长、各位判官,被告人张四,于均平三十五年七月七日下午,在汉州百货商场三楼,因家庭纠纷,故意殴打被害人谢三姬,致其轻伤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大明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恳请法庭依法判处。”
张四站在被告席上,他穿着囚服,眼神依旧带着不甘与愤怒。他大声说道:“我没有故意伤害她!是她先推我妈,是我爸先打我妈!我是为了保护我妈,我才动手的!我这是正当防卫!你们不能颠倒黑白!”
律师也立刻站起身,出示了相关证据:“审判长、各位判官,本案的起因是被害人谢三姬破坏被告人张四的家庭,并且率先对被告人的母亲吴悦动手,张二也对吴悦实施了殴打行为。被告人张四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其母亲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恳请法庭依法认定被告人张四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宣告其无罪。”
然而,谷粒县大理寺的审判长,却对这些证据和辩解,表现得极为冷淡。他翻阅着卷宗,语气平淡地说道:“被告人张四,你声称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根据调查,你在殴打谢三姬的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过激行为。谢三姬的肋骨骨折,是你重拳击打所致,这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审判长顿了顿,继续说道:“经合议庭评议,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张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大明国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
“什么?!无期徒刑?”
吴悦猛地站起身,不敢置信地看着审判席,声音尖锐得几乎破音:“这不可能!你们怎么能这么判?我儿子是正当防卫啊!他是为了保护我!你们这是草菅人命!”
张四也愣住了,随即他猛地挣脱法警的手,朝着审判席大喊:“我不服!我要上诉!你们这是收了张二的好处!你们是贪官!”
法警立刻上前,将情绪激动的张四控制住,带离了审判庭。
吴悦瘫坐在地上,泪水汹涌而出。她看着儿子被带走的背影,看着审判席上冷漠的判官,心中涌起一股巨大的绝望。
七月十二日,张四的上诉状被递交到汉州府大理寺。七月十三日,汉州府大理寺二审开庭,经过短暂的审理,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的消息,像一块巨石,砸进了吴悦的心湖。她不甘心,又向汉州府民生都察院申请司法监督,却得到了“不予受理”的答复。
短短六天,一场护母反被判刑的案件,迅速引爆了整个大明的舆论场。大明民生APP上,#汉州张四护母被判无期# #情法对立何时休# #正当防卫的边界在哪里# 等话题,一夜之间冲上热搜榜榜首,讨论量突破五亿。
网友们的留言,充满了愤怒与质疑:
“张四没错!换做是我,我也会打那个小三!打得好!”
“先动手的是谢三姬和张二,张四是正当防卫!无期徒刑?这判罚也太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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