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儒今年六十一岁,出身江南农户家庭,从最基层的乡级监察员做起,在监察系统任职四十年,见证了大明监察体系从建立到完善的全过程,他头发花白,梳理得整整齐齐,腰背挺直,身着藏青色监察院院正制式制服,左胸佩戴着铜鎏金执纪勋章,手里拿着一本翻得卷边的《大明国监察法典》,声音沉稳浑厚,带着常年执纪养成的威严,传遍大厅每一个角落:“今日召开全国监察系统专项改革会议,核心目的只有一个:汲取明昆府耿忠案的惨痛教训,清肃纪纲,革除弊制,重塑全国监察体系,确保监察权始终为民所用、为法度所用、为社稷所用,绝不允许再出现地方监察院被地方势力把持、执纪干部乱用职权、武装抗法对抗中枢的乱象。耿忠身为监察院长,知法犯法,包庇贪腐,武装抗法,害苦边陲百姓,伤了百姓对执纪机关的信任,这是全国监察系统的耻辱,也是我们必须整改的根源。”
大厅内鸦雀无声,所有参会人员都端坐木质席位,手持竹制纸笔,低头认真记录,没有交头接耳,没有随意走动,没有玩手机、看闲书的行为,十名工农监督员坐在参会席正中位置,面前摆放着监督记录本,全程监督会议流程、改革条款、表决程序,确保改革公平公正,贴合基层百姓的核心利益。
秦儒抬手示意投影屏切换内容,《全国监察系统改革核心四项条款》清晰显现,黑色宋体字铺满整个屏幕,他逐条宣读,结合明昆府案例、过往执纪乱象,阐释改革的必要性与合法性,全程依据法典,不空谈、不务虚、不喊口号:
“第一项核心改革:废除省、府、县、乡四级监察院制式配枪配备权限,永久撤销各级监察院特别行动组编制,取缔特别行动组全部职权。监察院的核心本职,是执纪监督、核查违纪、受理举报、纠察风纪,并非武力执法、武装管控、暴力镇压,明昆府耿忠正是利用违规配枪、私人特别行动组,实施武装抗法,践踏执纪纪律,残害百姓权益。自此决议生效之日起,全国各级监察人员,仅保留文职执纪权限,武力执法、人员控制、现场安全防护、暴力抗法处置等职权,统一移交地方司法巡捕、安全署专职负责,监察院不再掌握、不再申领、不再使用任何武装装备,彻底回归文职执纪本源。”
话音刚落,参会的南云省监察院代理主官杨承业起身,躬身行礼后提问:“院正,边陲、山区等偏远地区,执纪人员下乡核查时,可能遭遇地方黑恶势力、暴力抗法人员,无武装防护,如何保障执纪人员人身安全?”
“执纪人员遇暴力抗法、人身威胁,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司法巡捕、安全署出警处置,监察院只负责固定证据、核查违纪、依法追责,不参与、不介入任何武力对抗。”秦儒声音平稳,没有丝毫犹豫,“监察干部的底气,从来不是来自枪械、武装,而是来自大明法度的支撑,来自天下百姓的信任。放弃武装,剥离武力权限,才能让监察院彻底远离权力私器的泥潭,回归执纪监督的本职,才能重新赢回百姓的信任。”
参会人员纷纷点头,提笔快速记录,无人再提出异议——耿忠案的教训历历在目,武装装备只会让监察院偏离执纪初心,沦为地方势力的私人武装,唯有彻底去武装化,才能守住执纪清正的底线。
“第二项核心改革:确立全国监察系统双重垂直领导体制。”秦儒的指尖划过沙盘上密密麻麻的监察院标牌,语气愈发庄重,“各级监察院业务工作,由上级监察院垂直领导,一级对一级负责,不接受同级地方议事会、行政机关的业务指令;人事任免、考核、晋升、调配、辞退,由上级监察院全权负责,同级地方任何机关、个人不得干预、不得举荐、不得罢免、不得插手;财政经费、办公物资、执纪装备、人员薪资,由上级监察院统一拨付、统一调配、统一管理,不经过地方财政,不受地方经济、势力制约。同时,各级监察院必须接受同级百姓监督协会、全国议事会的双重监督,每月公示执纪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举报办理情况,确保监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源上杜绝地方势力把持监察院的可能。”
这一条改革,直击此前全国监察系统的最大弊端:地方监察院人事、财政受制于地方议事会与行政机关,执纪干部的升迁、薪资全由地方掌控,必然沦为地方官吏的保护伞,崔尚仁能轻易拉拢耿忠、周亢,正是因为掌控了明昆府的人事、财政大权,让监察院成了自己的私器。人事、财政垂直上收,业务双重领导,直接切断了地方势力干预监察的渠道,让监察院真正成为中枢派驻地方的执纪利剑,只为法度与百姓负责。
参会的北河省监察院主官张敬之起身提问:“院正,人事、财政垂直上收后,地方监察院的办公场地维修、基层执纪点建设、人员食宿如何保障?会不会出现经费拨付不及时、物资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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