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荷,你不是和方圆去鹰国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莫荷的家在距离莫愁湖不远一个风景秀美的住宅小区里,屋里非常的宽敞,和父母弟弟住在一起。
本来她在金陵大学的人类学研究中心也有一间办公室,不过很少在那里居住。
莫荷的母亲是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人,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很有一种学者的气质,因为她一直称呼方圆证为方圆,所以老人也就这样称呼了。
“妈,我临时有事就先回来了,这是我朋友凌天宇,他今天晚上会住在这里,我先去收拾一下小俊的房间,天宇,随便坐,不要客气!”莫小俊是她的弟弟,今年刚刚二十岁,是金陵大学大二的学生。
“伯母,给您添麻烦了!”凌天宇有些无奈,本来他是准备随便找一个住处的,不过现在也只能客随主便了。
“不麻烦,你先坐,我去给你倒水!”莫母笑着说道。
屋里的布置并不是很豪华,却非常的温馨,很有家的感觉。
“天宇,过来看看这些照片。”莫荷轻声叫道。
莫荷的房间绝对不同于一个普通女子的卧室,一面墙壁上贴满了大大小小的照片,不是那些明星照、旅游照之类的,而是人体各部分的结构组织,乍看之下还真的有些毛骨悚然的感觉。
凌天宇笑着说:“莫荷,我想没有哪个小偷敢来这间屋子的,在一般人的眼里,这真的有些不正常!”
莫“因为我的工作就很不正常,现在已经慢慢习惯了,这两张就是那个死者的照片,你看看有什么发现?”
其中一张照片是全身照,和一般的尸体没有什么区别,第二张是手臂主血管的特写,是一种黑中带红的颜色,表面光滑异常。
“确实有些诡异,如果你不加以说明,没人会想到这是人类的血管,好像是钢丝或者铁丝之类的东西!”
“强度也和钢丝铁丝差不多,而且更富有弹性,在经历了那次的事情以后,我曾经留心寻找过,可是再也没有出现过同样的事情!”莫荷轻声道。
坐在沙发上凌天宇出神地看着前面的墙壁上,墙壁上挂着十几张照片,主角就是莫荷一家四口。
“怎么了?发生呆呢?这些照片有什么好看的?”莫荷拿着一瓶果汁,好奇地问道。
凌天宇轻轻地叹了口气:“以前我拼命地打工挣钱,最大的梦想就是在城市里能够拥有自己的容身之处,然后将父母和妹妹接过来,最好是姐姐也搬回来,然后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即使付出所有我也心甘情愿!”
“现在想来,人最愚蠢之处就是在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了,想去珍惜的时候却只能自怨自艾!”
姐姐凌落娟被姐夫逼迫而死,他一怒之下杀了古风栎,潜逃炎祖山,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可惜却连父亲的最后一面也没有见上,
在他终于和风灵儿确定关系以后,母亲于琴也无牵无挂地离开了,原本的一家五口,现在就只剩下他和妹妹凌落珠,说不后悔是假的,每每在梦醒之余,在看到他人温馨的时候,总会在不经意间触动心中最为脆弱的记忆。
“你能这样想已经难能可贵了!”莫母端着一盘水果走了过来,笑着说道。
“现在的年轻人太多都为自己打算,其实老人也不一定希望儿女每时每刻陪在自己的身边,无论他们在哪里,最为挂念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只有你过得好了,老人才会放心的!”
“谢谢您伯母!”凌天宇轻声道。
“咚咚咚!”剧烈的砸门声传了过来。莫荷急忙站了起来道:“我去开门,一定是小俊,有钥匙不会自己开,门铃也不知道按,说了多少次都不听!”
莫小俊的身高约在一米八左右,身材健硕,看上去孔武有力,而且他本身就是校篮球队的队长,属于那种很容易让女孩子犯花痴的类型。
“老姐,你回来了?正好,彭大哥来了。咦,你是什么人?”莫小俊这句话显然表达了好几个意思,凌天宇还没有来得及说话,他又咋咋呼呼地喊着:
“老妈,老姐,你们是不知道,今天在路上真是惊险,彭大哥真实地上演了一幕英雄救老头的壮举!”
在他说话中,又有两个人走了进来,一个头顶微秃的中年男人,挎着小包,显然是莫荷的父亲,不过凌天宇却多看了另外一个年轻人几眼。
他约有二十多岁,身材略显瘦削,可是一双眼睛却明亮而锐利,浑身充盈着一股隐忍不发的气息。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爸和我弟弟,这位是长留武道院的彭辰伟,他是我朋友凌天宇!”莫荷笑着说。
长留武道院?凌天宇喃喃自语,自从适逢深蓝鲛人事件的时候接触到元宗武道院后,他没少和十大武道院打交道。
当初在亭安市长留武道院就是由彭辰伟带队的,后来被天师会掳掠到了千山,不过凌天宇并没有和他直接照过面。
在莫小俊添油加醋的描述中,几人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原来莫荷的父亲在下班途中遭遇了飞车劫贼,是刚好路过的彭辰伟抓住了两个劫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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