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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
赵子龙只觉得头痛欲裂,神智还是一阵迷糊,自己这是死了?还是被人送到医院了?
他只记得昏迷前,自己还在追捕几个杀人犯,对方虽然人多,但是仍然被他追得抱头鼠窜。
要知道他可是大名鼎鼎的武术教练,虽然今年已经38岁了,但体力和武力仍像开挂一样。
以前连续多届获得过国家级武术冠军,更是受邀担任过特种部队教官。
这几个小毛贼,虽说杀人如麻,但在他手里就像几个小鸡仔一样。
没成想,就是因为哪个缺德货乱扔西瓜皮,竟让他大意失荆州。
再次睁开眼来,眼前的景象却让他大吃一惊。
没有熟悉的高楼大厦,热闹的人群。
入眼的却是破旧的屋顶,直接能看到外面的天空,黑乎乎的原木房梁,上面挂着丝丝树皮。
“啊,这是哪里?”
就在他下意识要惊呼起身的时候,却只觉得四肢沉沉的,就像灌了铅,只是欠了欠身,却没有坐起来。
正在他愣神的时候,突然只觉得脑子一阵钻心的疼痛,紧接着一系列的信息就涌进了头脑中。
大明…..天启四年……明末……辽东……孤儿……傻子……
剧烈的疼痛让他忍不住闷哼一声。
他这时他终于确定自己竟然魂穿到了四百多年前,一个同名同姓的傻子身上。
这个傻子今年正好16岁,小时候发高烧被烧坏了脑子,智力有些低下。
私底下大家都叫他傻子,已经忘了他本来的名字叫做赵子龙。
他从小父母双亡,周围好心邻居们看他可怜,吃百家饭才让他长到现在。
现实比头痛更让他心寒。
人家穿来都是皇上、王爷,最不济也会是富二代的身上。
而自己这一个武术高手前世风流倜傥,引得无数美女竞折腰,人称床上无敌夜夜七次郎的公狗之腰。
现在可好,看着家徒四壁的样子,自己首先要为一日三餐,要为怎么活着先去打拼了。
赵子龙即使学习再不好,也看了那么多明末影视剧,知道那段时间,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天灾人祸,饿殍遍野,易子而食、义军四起,建奴肆虐。
国破家亡,人命如草芥。
他挣扎着打量四周。
四壁坑坑洼洼,还有大大小小的洞,就像风干了的岩石一样。
此时外面冷风正透过墙上的窟窿吹到室内,赵子龙只是觉得一片冰凉。
屋里边更是空无一物,中间一张三条腿的桌子,另一条腿用砖头垫着,随时可能倒塌掉。
桌子上摆了一个缺了七八个口的泥瓦罐。
这时候赵子龙只觉得肚子咕噜噜作响,胃酸灼热的感觉涌了上来,喉咙也是干涩得就像冒烟一样。
他不由哀叹一声:“这就是乱世社会最底层蝼蚁的现状吗?”
前世香车美女,生活过得好不滋润。
竟然一下子从天堂到地狱,反差确实有些大。
不行,必须活下去!
强烈的求生欲让他压过了所有的迷茫和不安。
他首先就要掌握住自己身体的主动权,让身体能够自由动起来。
于是他运起前世内力呼吸法,调动气血。
就在气血深入丹田的刹那,突然他只觉得眼前一花,好像打破了某种屏障一样。
竟是从破屋中,进入了一片奇异的空间,空间大约只是数丈大小,中间是一片数米见方的泉水,清澈见底,上面笼罩着淡淡的白气。
泉水周围是北大荒一样的黑土地,看着异常肥沃。
“这是……空间?金手指?!”
赵子龙心头狂喜,果然就像小说一样,凡是穿越必有系统。
意念微动,尝试着掬起一捧泉水。
那泉水竟真的凭空出现在他干裂的嘴唇边。
清凉甘甜的泉水入喉,仿似久旱逢甘霖,喉咙一阵舒爽。
紧接着这种舒爽流过四肢百骸,就像注入了一丝力量,驱散了身体的虚弱和寒冷。
甚至连头脑好像也清明了许多。
几口泉水下肚,他感觉力气恢复了不少,至少能勉强坐起来了。
他宝贝地看着意识里那洼泉水,这简直是乱世生存的神器!
但很快,他就注意到,喝了这几口后,泉眼似乎缩小了一丝丝,周围的白气也淡薄了微不可察的一点。
“使用有限制?会消耗?”
他立刻冷静下来,心生警惕。
这金手指并非无限使用,必须谨慎。
就在这时——
“砰!”
正在这时,破旧的木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了开来,寒风夹带着灰尘一下子涌了进来。
门口站的是一个30多岁的中年汉子,将门口的光线都挡住了。
来人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棉衣,腰上扎着一根草绳,一脸横肉,上面疤痕纵横。
记忆里,这家伙叫做李麻子,是村里有名的滚刀肉,天天不务,欺男霸女,没少祸害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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