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鬼灯新委托
传送阵的光芒像潮水般退去时,毕邪的靴底正碾过几片粉白的桃花瓣。那花瓣被晨露浸得发软,碾碎时竟渗出些微甜的汁水,混着空气里的松木香与泥土腥气,在鼻尖萦绕成独属于鬼灯镇的气息——比他踏过的任何空间都要踏实,像小时候母亲缝在棉袄里的棉絮,藏着不声不响的暖。
苏晴抱着只粗陶罐子蹲在老桃树下,指尖正戳着罐里银灰色的小鱼苗。那些鱼苗是前几日从溪里捞的,此刻被她戳得慌了神,摆着尾巴往罐底钻,唯有尾脊带点红的总爱追着她指尖的影子游。“你看这尾红的,”苏晴仰起脸,阳光透过桃树枝桠落在她鼻尖,“像不像胖爷当年在西沙追着海猴子跑的傻样?那回他被海猴子的爪子勾住裤腿,还嘴硬说‘胖爷我是故意逗它玩’。”
林婉清正用竹耙子拢着落在青石板上的花瓣,竹齿划过石面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听着倒像春蚕在啃桑叶。“王婆婆今早挎着竹篮来敲门,说后山的蕨菜冒尖了,让我们明早去采。”她抬手将额前的碎发别到耳后,腕间的银镯子顺着小臂滑下来,露出道浅淡的疤痕——那是去年在蛇沼被树枝划破的,当时毕邪用终极碎片的光芒给她处理过,如今疤痕淡得几乎看不见,却总在阴雨天隐隐发烫,像块藏在皮肤下的暖玉。“她还把你那本《空间法则详解》包了书皮,说是牛皮纸防潮,能传三代。”林婉清说着,竹耙子往旁边一放,篮里的花瓣已经堆得像座小粉山。
毕邪刚把外套挂在门廊的竹钩上,那竹钩是他去年用黑风岭的老竹削的,被手摩挲得发亮。还没来得及转身,就听见村口传来“哒哒”的马蹄声,混着马脖子上铜铃的脆响。李伯的枣红马喷着响鼻立在院门口,马鞍上捆着的牛皮袋晃来晃去,里面鼓鼓囊囊的,不知装着什么重物。“毕小哥!”李伯翻身下马时,腰间的铜烟袋锅撞在马鞍上,发出“当啷”一声,惊得树上的桃花又落了几片,“迎客栈的刘老板在候着,说有洋人要见你!那洋人穿得跟年画里的财神似的,出手就给了块金元宝当定金,说是要找个宝贝。”
鬼灯镇的“迎客栈”是座两层木楼,梁上挂着串风干的玉米和红辣椒,黄的、红的、绿的(没干透的)在穿堂风里晃悠,倒像串会响的风铃。老板刘三是个跛脚的中年人,左手总戴着只錾花银镯——据说是他媳妇临终前给他戴上的,三十年来从没摘过,银镯子被磨得发亮,花纹都快平了。此刻他正蹲在门槛上抽旱烟,烟锅里的火星明灭不定,见毕邪来,慌忙用鞋底磕灭烟锅,站起身时右腿微微打晃:“毕小哥可算来了,那洋人从卯时等到现在,喝光了我两壶碧螺春,刚还让伙计去镇上再买呢。”
二楼靠窗的位置铺着块波斯地毯,暗红底色上织着金线的藤蔓花纹,与周遭的粗木桌椅格格不入,倒像块不小心从西洋镜里掉出来的物件。琼斯就坐在地毯边的雕花梨木椅上,西装袖口的红宝石袖扣在晨光里泛着血光,正用银叉叉着块桂花糕,小口小口地抿着——那模样倒不像吃点心,更像在研究什么古董。他的皮鞋擦得锃亮,连鞋缝里都没沾半点灰,显然是刚从马车上下来就直奔客栈的。
听到脚步声,琼斯立刻起身,挺直的腰背像杆标枪,熨帖的西装勾勒出他偏瘦的身形。“毕先生,久仰。”他的中文带着点生硬的卷舌音,每个字都像用尺子量过般规整,“我是琼斯,伦敦来的古董商。”
桌上的紫檀木盒子敞着,鸽蛋大的翡翠躺在红绒布上,绿得能映出人影——毕邪一眼就看出那绿太“愣”,不像老翡翠的温润。他的指尖在桌面轻轻敲着,木桌的纹路里还嵌着去年的酒渍——那是胖子来做客时打翻的米酒,当时胖子还拍着桌子说“这桌子比潘家园的仿品实在,磕了碰了不心疼”。“琼斯先生要找什么?”
“血玉。”琼斯的眼睛突然亮了,像两簇被风吹得跳起来的鬼火,“唐代的血玉,藏在黑风岭的一座古墓里。传说月圆之夜,玉中会渗出红丝,能治百病。”他说着从皮箱里抽出张泛黄的图纸,纸边卷得像朵菊花,显然被反复揉过,“您看,墓门就在废弃驿站的灶台底下,有七星纹做记号。”
刘三正好端着水壶上来添柴,灶膛里的火光映得他脸通红,连耳尖都泛着红。“黑风岭那地方邪乎,”他往灶里塞了块松柴,火星“噼啪”溅到地上,“前年有伙外乡人进去挖宝,最后只找着半截带血的裤腿,挂在乱葬岗的歪脖子树上,风吹着跟个幌子似的。”他用铁铲拨了拨柴火,声音压得更低,“那洋人昨晚住店时,翻来覆去地看这图纸,后半夜还偷偷摸摸出去了趟,回来时裤脚沾着黑泥——黑风岭的土就是这颜色,黏得很,沾上了不好蹭掉。”
毕邪拿起图纸,指尖划过“驿站”二字。墨迹里混着极细的荧光粉,在阳光下几乎看不见,但凑近了能闻到股淡淡的松节油味——这是现代绘图常用的颜料,唐代的麻纸吸不住这东西,只会晕成一团模糊的污渍。“血玉治百病?”他忽然笑了,指腹摩挲着图纸边缘,“琼斯先生怕是看了话本。唐代的《千金方》里倒记载过血玉,说是用活人血养在棺椁里,怨气重得能招鬼,哪能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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