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少侠先歇息片刻,晚些时候,我再来请你赴宴。” 孙通笑着说。
叶飞羽拱手道谢,看着孙通离开的背影,心中那丝窘迫尚未散去。他走到窗前,看着院内飘落的桂花瓣,轻轻叹了口气——人在屋檐下,终究是要顾及些体面的。
傍晚时分,孙通亲自来请。叶飞羽已梳洗完毕,换上了那身干净却依旧陈旧的青布劲装,跟着孙通穿过花园,来到后花园的敞轩。
敞轩建在水榭之上,四周挂着鲛绡纱帘,晚风拂过,纱帘轻摆。轩内点着几盏琉璃灯,光线柔和。桌上摆满了菜肴,水晶肘子油光锃亮,松鼠鳜鱼色泽金黄,还有几样精致的素斋,香气扑鼻。一位穿着藕荷色衣裙的妇人正站在轩外等候,她约莫三十多岁,气质温婉,眉眼间带着笑意,正是孙通的夫人。
“这位就是叶少侠吧?” 孙夫人笑着福了福身,“常听当家的提起少侠,今日一见,果然气度不凡。”
“夫人客气了。” 叶飞羽拱手还礼。
“快请入座。” 孙夫人热情地招呼,“一路辛苦,粗茶淡饭,不成敬意。”
宴席间,孙通频频举杯,孙夫人则不时为叶飞羽布菜,气氛融洽。孙通又说起官道上叶飞羽杀豹救人的事,说得绘声绘色,连那豹子扑过来时的凶猛,叶飞羽出掌时的利落,都描述得栩栩如生。
“当时我就在车厢里,吓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孙通拍着大腿,“多亏了叶少侠,不然我这把老骨头,早就成了豹子的点心了!”
孙夫人听得惊叹不已,看向叶飞羽的目光里满是敬意:“叶少侠年纪轻轻,竟有如此胆识和武艺,真是难得。”
叶飞羽谦和地笑了笑,举杯回敬。他能感觉到,孙通夫妇的热情并非客套,而是发自内心的感激与敬重。可即便如此,当他低头看到自己那身与满桌佳肴、精致环境格格不入的旧衣时,还是觉得有些不自在。
孙通的目光,也确实几次落在他的衣服上,眼神里带着思索。
宴席过半,孙通放下酒杯,笑着说:“叶少侠,明日你总要在袁州城走走看看。袁州不比乡野,识人先识衣,总需几身像样的行头。正好今日时辰尚早,不如我陪你出去逛逛夜景,顺便……添置几件新衣?”
叶飞羽一愣,下意识地想拒绝:“孙兄,不必麻烦了,我这身衣服……”
“哎,麻烦什么?” 孙通打断他,语气自然,“你要在袁州城行走,总不能让人看轻了去。再说,你我一见如故,几身衣服而已,算得什么?就当是为兄给你接风的一点心意。” 他特意强调“行走需要”,避开了“寒酸”二字,既热情又体贴。
孙夫人也笑着附和:“是啊叶少侠,当家的说得对。袁州城的夜景很美,出去走走也好,顺便看看成衣铺子,总是好的。”
盛情难却,叶飞羽只好点头应允。
袁州城的夜景,比白日里更添几分风情。朱雀大街上挂满了灯笼,像一条火龙蜿蜒向前,酒楼里传出阵阵欢歌,河边的画舫上灯火通明,丝竹之声随风飘来。
孙通带着叶飞羽,径直走向“云锦坊”。这家绸缎庄白日里看着就气派,夜里更是灯火辉煌,门口挂着两盏巨大的走马灯,引得路人纷纷驻足。
“孙爷来了!” 掌柜的正站在门口迎客,见了孙通,立刻满脸堆笑地迎上来,拱手作揖,态度恭敬得不得了,“里面请!里面请!”
“这位是我贤弟,叶飞羽。” 孙通介绍道,“刚到袁州,想添置几身新衣,把你们最好的料子拿出来。”
“原来是叶公子,失敬失敬!” 掌柜的连忙对着叶飞羽拱手,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虽见衣着简朴,但气度沉稳,又是孙通亲自陪同,立刻不敢怠慢,“快!把那几匹刚到的杭罗、贡缎都拿出来!”
伙计们麻利地搬来几张桌子,铺上红绒布,将一匹匹华美的衣料摆在上面。
“叶公子请看,这是刚从杭州运来的雨过天青色杭罗,轻薄透气,上面的暗纹是苏绣的‘云纹’,只有咱们云锦坊才有。” 掌柜的拿起一匹衣料,在灯光下轻轻一抖,那料子竟像流水般荡漾开来,泛着柔和的光泽。
“还有这个,玄色贡缎,上面的暗云纹是用金线织的,看着低调,实则华贵,最适合年轻公子穿。”
“这匹月白色素锦也不错,料子厚实却柔软,做劲装最合适,活动方便。”
孙通比掌柜的还要热心,亲自拿起料子在叶飞羽身上比划:“贤弟你看,这雨过天青色多配你!你气质清雅,穿这颜色,像个读书的公子,文质彬彬。” 他又拿起那匹玄色贡缎,“这个也得要!你要行走江湖,穿深色方便,这料子结实,不怕刮蹭。”
他一边挑选,一边和掌柜的讨论款式:“直裰要宽松些,显得飘逸;外袍要收腰,利落;劲装的袖口要收紧,方便练功。” 连领口的样式、腰带的搭配,都考虑得面面俱到,仿佛在为自己的亲弟弟挑选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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