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山的聚义厅不算大,却收拾得还算干净。
正中间摆着张方桌,桌上铺着块洗得发白的粗布,上面满满当当摆着好几盘菜——炖得油亮的野兔肉冒着热气,肉香混着草药的味道,一看就炖了很久;切得厚实的酱牛肉码得整齐,旁边放着一碟撒了芝麻的炒花生,还有一碗凉拌野菜,看着清爽。
桌角放着两坛米酒,酒坛口敞着,醇厚的酒香飘满了整个屋子,连门口路过的喽啰都忍不住多闻两口。
燕顺坐在主位旁边,一个劲儿地给宋江倒酒:“宋公明哥哥,这酒是咱们山上自己酿的,存了快一年,您尝尝,不比城里的差!”
郑天寿坐在另一边,话不多,只是偶尔夹口菜,眼神却一直留意着宋江,像是在观察什么。
李四、张猛他们坐在下首,也没客气,毕竟走了大半天路,早就饿了,手里的筷子不停往嘴里送菜,吃得满嘴是油。
王英坐得最靠近门口,手里攥着个鸡腿,啃得正香,眼睛却时不时往外面瞟,脚还在底下轻轻打着拍子,像是在等着什么,脸上满是按捺不住的兴奋。
没等多久,就见一个喽啰气喘吁吁地跑进来,手里还攥着个草绳,绳子上拴着个布包,显然是刚从外面回来。
“王头领!”喽啰跑到桌前,弯着腰喘气,“兄弟们刚在山道上抢了个民女,长得俊得很,皮肤白得像雪,已经给您带到后院柴房了,就等您过去呢!”
这话一出口,王英眼睛瞬间亮了,手里的鸡腿“啪”地扔在骨碟里,满手的油也顾不上擦,起身就要往外跑,嘴里还念叨着“可算等着了!我就说今天运气好,快带我去看看!”
他的脚刚迈过门槛,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沉喝:“坐下!”
声音不算大,却带着股压人的气势,像是块石头砸在平静的水里,王英的脚步一下子就顿住了,愣在原地,慢慢回头看向宋江。
他脸上还带着没褪下去的兴奋,眼神里多了点疑惑,挠了挠头:“宋公明哥哥,您咋了?那是兄弟们特意给我找的,山里都这样,抢来的民女就是我的,您别管这个了,我去看看就回来!”
“山里的规矩?”宋江端起面前的米酒,没喝,只是用碗盖轻轻刮着浮沫,语气里带着点冷意,“抢来的民女,你问过人家姑娘愿意吗?你这叫好汉行径?还是叫恶霸行径?”
王英被问得一噎,脸上的兴奋淡了些,却还是不服气,往旁边挪了挪,凑近燕顺,小声嘀咕:“哥哥咋管这么宽?咱们当山贼的,不就是抢点东西、抢个女人吗?”
这话没避开宋江,宋江放下酒碗,目光扫过王英,又看向满桌的人:“当山贼就非得抢百姓?百姓本来就过得苦,被官府压榨,被地主欺负,咱们再去抢他们,跟那些贪官恶霸有啥区别?”
“你要是只想在这清风山里当一辈子山贼,抢一辈子民女,劫一辈子百姓,那你尽管去,没人拦你。”宋江的声音提高了些,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可你要是想跟着我去梁山,跟晁盖一起干大事,想让兄弟们都有个奔头,就把这抢民女、劫百姓的毛病改了!”
王英还想反驳,刚张开嘴,就被燕顺一把拉住了。
燕顺赶紧站起来,对着宋江拱了拱手,又回头瞪了王英一眼:“兄弟!别胡说!宋公明哥哥说得对!咱们要是想跟着哥哥干大事,哪能做这种抢民女的勾当?传出去,人家不光说咱们是山贼,还得说咱们是没良心的恶霸,往后谁还愿意跟咱们打交道?”
郑天寿也放下筷子,点了点头:“王英,放了那姑娘吧,抢民女不是正道,只会给清风山惹麻烦。”
张猛在旁边也跟着说:“就是!咱们押司最见不得欺负百姓的事,你要是不听,往后可别想跟着去梁山!”
王英被这么多人说,脸上有点挂不住,红一阵白一阵,却也不敢再犟嘴——他心里清楚,跟着宋江去梁山,比在清风山当小山贼强多了,要是因为个民女惹得宋江不高兴,划算不来。
他耷拉着脑袋,小声嘟囔:“知道了,放就放……”
宋江见他服软,语气缓和了些,对燕顺说:“燕顺,让人把那姑娘带来,再去取十两银子。”
燕顺赶紧应着,喊了个喽啰去后院带民女,又让另一个喽啰去账房拿银子,动作快得很。
没一会儿,两个喽啰领着个年轻女子走进来。
女子看着十八九岁的样子,穿着件浅蓝色的布裙,裙摆沾了不少泥,头发也乱了,几缕发丝贴在脸上,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哭过,手里紧紧攥着个小包袱,见了满屋子的人,吓得往喽啰身后缩了缩,身子还在轻轻发抖。
王英坐在旁边,偷偷瞟了那女子一眼,见她确实长得清秀,心里有点舍不得,却也没敢再说话,只是端起酒碗猛喝了一口,把剩下的酒都灌进了嘴里。
宋江看着女子,语气放得温和:“姑娘,别怕,我们不会伤害你。之前是我们的人不对,不该在山道上拦你,这十两银子你拿着,算是给你的赔罪,也当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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