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阿尔泰部落后,驼队重新启程,这一次的目标是东归——但不是直接回江南,而是转道陕西,处理鸳鸯刀之事。
驼队沿着天山北麓向东行进,三日便出了草原地带,进入戈壁沙漠。
一望无际的黄沙,在阳光下泛着刺眼的白光。热浪蒸腾,远方的景物在热气流中扭曲变形,仿佛海市蜃楼。偶尔能看到几丛顽强的骆驼刺或红柳,在沙丘的背风处艰难生存。
这是真正的西域大漠,与草原的生机盎然截然不同,充满了荒凉与死寂。
驼队中,雪莲——李文秀的新名字,正在慢慢适应。
她换上了一身适合沙漠旅行的装束:浅灰色的长袍,头巾包裹住大半面容,只露出一双清澈的眼睛。这样的装扮,既能防晒,又能减少水分蒸发。
起初,她还有些拘谨,不太敢主动与温青青等人交谈。毕竟她们都是跟随公子已久的红颜知己,而她只是个新来的。
但温青青的天真活泼很快就打破了这种隔阂。
“雪莲姐姐,你看那边的沙丘,像不像一只趴着的大骆驼?”
“雪莲姐姐,我听说你箭术很好,能不能教教我?”
“雪莲姐姐,公子说你在草原上住了十年,那里是不是特别美?”
温青青像只快乐的小鸟,整天围着雪莲叽叽喳喳。她的热情感染了雪莲,让她渐渐放下了戒备。
“草原……确实很美,”雪莲轻声道,“春天的时候,草都绿了,到处都是野花。夏天,牛羊成群,牧歌悠扬。秋天,草变黄了,天特别高,特别蓝。冬天……雪很大,但帐篷里很暖和。”
她说着,眼中闪过一丝怀念,却不再有从前的悲伤。
“那你会唱哈萨克歌吗?”喀丝丽好奇地问,“我是回部人,也会一些哈萨克民歌。”
雪莲点头,轻声哼唱起来:
“天山上的雪莲花,
开在最高的悬崖。
牧羊的姑娘啊,
等着心上人回家……”
她的声音清澈婉转,虽然不如专业歌者那般技巧娴熟,却自有一股质朴动人的韵味。
喀丝丽也跟着唱起来,两个女子的歌声在沙漠中飘荡,为这荒凉之地增添了几分生气。
何铁手和曲非烟虽然话不多,但也对雪莲很友善。何铁手偶尔会教她一些辨识毒虫毒草的知识,曲非烟则会给她讲解西域各部落的风俗习惯。
白阿绣和侍剑年纪相仿,与雪莲很快成了朋友。三个女子常在一起练剑、聊天,分享各自的经历。
最跳脱的是丁珰。她听说雪莲在草原上生活了十年,立刻缠着她问东问西:
“草原上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毒虫毒草?”
“哈萨克人用什么草药治病?”
“你有没有见过狼群?它们怕什么?”
雪莲被她问得哭笑不得,但还是耐心地回答。丁珰虽然性格古怪,但心思单纯,没有恶意。
在众女的陪伴下,雪莲脸上的笑容渐渐多了起来。
她发现,这些女子虽然性格迥异,出身不同,但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也都对公子怀有深深的敬爱与忠诚。
她们之间,没有勾心斗角,没有争风吃醋,而是互相尊重,互相扶持,共同为公子的事业而努力。
这种氛围,是雪莲从未经历过的。
在江南时,她是镖师的女儿,家境普通,接触的多是市井之人。后来流落草原,更是孤身一人。
如今有了这些姐妹,有了这个“家”,她的心,终于不再漂泊。
这日午后,驼队在一处沙丘的背阴处休息,躲避最毒辣的日头。
南宫宸坐在一张羊毛毡上,闭目调息。众女则聚在一起,分享着水和干粮。
温青青忽然问:“雪莲姐姐,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是想继续练武,还是想学些别的?”
雪莲想了想,道:“我想……先跟着公子学习。公子说,高昌迷宫里的典籍和仪器,需要整理和转运,我想参与这件事。”
她顿了顿,补充道:“那些典籍记载了很多宝贵的知识,不应该继续埋没在沙漠里。我想让更多人看到它们,了解它们。”
“好志向!”何铁手赞道,“那些典籍确实珍贵。若能整理出来,传播出去,对文明传承大有裨益。”
曲非烟也点头:“雪莲妹妹熟悉西域,又懂哈萨克语和回部语,在这方面确实有优势。”
雪莲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做些有意义的事。”
“这就是最有意义的事,”南宫宸不知何时睁开了眼,温声道,“文明的传承,知识的传播,是比武功、比财富、比权力更伟大的事业。”
他看向雪莲:“你有这份心,很好。等到了陕西,处理完鸳鸯刀之事,我会安排专人教你文字、历史、地理,让你能更好地参与这项工作。”
“谢谢公子。”雪莲心中温暖。
南宫宸又看向众女:“你们也一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都有自己的价值。在‘大同会’里,你们不是附庸,不是点缀,而是……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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