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仁今日仍是一身半旧青袍,只在腰间系了条玄色丝绦。
他坐下后翻开议程册,目光平静地扫过全场。
欧洲使节区响起一阵压抑的低语——许多人这才第一次看清这位“格物总理”的样貌:面容清俊,眉宇间带着书卷气,但那双眼睛沉静得让人心悸。
“那就是陆仁?”匈牙利特使巴托里伯爵用拉丁语问他的耶稣会士翻译。
“是,伯爵。国务院总理大臣,据说今年三十多岁。”翻译低声回答,“这次审判的流程,听说他亲自过问。”
巴托里伯爵还想说什么,大厅侧门突然打开。
十二名黑衣法警列队而入,分立大厅两侧。
他们腰佩短剑,手持硬木警棍,站定后纹丝不动,如同雕塑。
全场肃立。
四名法官缓步走上法官席。
为首的是最高裁判院左都御史陈文昭,年约五旬,面容清癯,三缕长须垂至胸前。他穿着深红色绣云鹤补子的官袍,头戴乌纱,步履沉稳。
法官落座。
陈文昭调整了一下面前的莲花话筒,试了试音。
他的声音通过扩音系统传出,沉稳清晰,每一个字都像是敲在人心上:“特别审判庭现在开庭。带被告。”
塞利姆被带进来时,大厅里只有脚步声和脚镣拖地的轻微声响。
塞利姆的背挺得很直。
他的目光扫过法官席,扫过检察官席,最后在欧洲使节区域停留了一瞬。
那眼神里没有乞求,没有愤怒,只有平静。
他在被告席坐下,手铐搁在膝上。
法警上前解开了他的脚镣,但手铐保留。
陈文昭开始宣读法庭规则。
内容简洁明了:被告有权听取完整指控,有权自我陈述,有权获得指定辩护人协助,有权对证据提出异议。每一条都用汉语宣读一遍,然后由书记官大声复述拉丁语译文——这是为了避免翻译私下低语干扰法庭秩序。
“现在,由特别检察署宣读起诉书。”陈文昭宣布。
首席检察官起身,是位年约五十、面容刚毅的官员。他打开面前的卷宗,调整话筒。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大厅里只有检察官平铺直叙的声音和扩音系统轻微的电噪。
起诉书逐条宣读,每条罪状都配有证据摘要。检察官的语调始终平稳,没有激昂控诉,只是事实陈述:
“罪状一:破坏和平,悍然兴兵。证据:弘治二十九年四月,奥斯曼无视大明最后通牒,于安纳托利亚东部集结军队之调令文书,共七份,均有塞利姆花押及首相副署。书记官,请展示证据副本。”
一名书记官起身,举高一份放大誊抄的文书副本——突厥文原文旁附汉文译文。
他走到大厅中央特设的展示架前,将文书固定,然后面向观礼席大声宣读关键段落:“……命东部诸省总督,集结所有可战之兵,于埃尔祖鲁姆汇合……此令,苏丹塞利姆·本·巴耶济德……”
文书在展示架上停留了约半盏茶时间,确保所有人都能看清。然后书记官取下,换上下一份。
“罪状七:虐杀平民,暴行累累。证据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安卡拉战役后屠杀降卒及平民之耶尼切里军官供词;第二部分,布尔萨围城期间焚毁民居之指挥官手令;第三部分,幸存平民之联合证言。书记官,请依次展示。”
三份文书陆续被展示。供词上有军官的签字画押;手令上有指挥官签名和部队印章;联合证言则按着十几个血手印——那是按不识字幸存者的惯例。
当那份按满血手印的证言被举起时,大厅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血印在白色纸张上触目惊心,即使是最镇定的欧洲使节,也不禁挪开了目光。
起诉书宣读完毕,整整十二大罪,三十七份关键证据摘要。陈文昭看向被告:“塞利姆·本·巴耶济德,你对上述指控有何陈述?”
塞利姆缓缓抬头。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有人以为他不会开口。然后,他用突厥语说了第一句话,声音沙哑但清晰:“我承认,我战败了。”
书记官大声译成汉语,另一名书记官随即译成拉丁语。
“但你们所称的‘罪’,”塞利姆继续,语速很慢,每个字都像是从胸腔里挤出来的,“是一个君主为保卫他的国家所做之事。你们以强兵利器犯我疆土,我起兵抵抗,何罪之有?你们所说的‘暴行’,是战争的一部分。你们的军队,在攻破君士坦丁堡时,难道没有流血?”
他的辩护人——那名青衣官员——起身,按照程序询问了几个技术性问题:某些证据的获取时间、保存方式、翻译是否准确。检察官一一作答,并出示了证据移交记录和翻译公证文书。整个过程机械而高效,更像是在完成某种既定流程。
然后进入证人环节。
检察官传唤了四名证人。
第一名是原奥斯曼财政部的资深书记官,现已归顺大明。
他作证塞利姆在国库空虚的情况下,仍强行加征“圣战特别税”,导致安纳托利亚东部三个省份发生饥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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