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的会议室里,暖气将冬日的寒气隔绝在外,长桌上整齐叠放着15份《环卫工人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申请表》,每一份都附着泛黄的考勤记录和工资流水。总工会权益部的王部长将申请表推到陈砚面前,指尖在“欠薪总额18.6万元”的汇总表上轻轻点了点,语气带着急切:“陈律师,这15名环卫工人都是老郑介绍来的——他们听说老郑的案子你们办得漂亮,都想委托‘微光小组’维权。保洁公司那边还是老样子,要么说‘没签劳动合同不算员工’,要么拿‘自愿放弃年假’的假协议搪塞,我们跟他们协商了三次,都没结果。”
陈砚拿起最上面的申请表,申请人是58岁的刘师傅,考勤记录显示他去年全年只休了2天假,工资流水里却没有任何年假工资的发放记录。“这些证据很关键。”他抬头看向王部长,“保洁公司说‘没签劳动合同’,但考勤记录和工资流水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至于‘自愿放弃年假’的假协议,我们之前处理老郑的案子时,已经做过笔迹鉴定,证明是伪造的——这次可以沿用这个鉴定结果,再补充新的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王部长松了口气,从文件袋里拿出一份《环卫工人证言汇总》:“我们已经帮你们收集了3名在职保洁员的证言,他们都愿意出庭作证,证明公司从来没跟他们商量过‘放弃年假’,反而每年都以‘人手不够’为由强制加班。另外,我们还查到保洁公司去年承接了市政的清洁项目,拿到了80万服务费,完全有能力支付欠薪。”
“有了这些证据,仲裁胜诉的概率很大。”陈砚立刻召集团队开临时会议,将任务拆解:“小张负责整理15名环卫工人的证据材料,按‘劳动关系证明’‘欠薪金额核算’‘保洁公司支付能力’三类分类归档,明天中午前完成;小刘联系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将之前的笔迹鉴定结果扩展到所有假协议,避免重复花钱;小林对接仲裁委,预约批量立案,争取下周内提交申请——我们要尽快推进,别让环卫工人再等下去。”
团队成员立刻行动起来。小张抱着15份材料回到律所,从下午一直忙到深夜,将每个人的考勤记录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比,逐一核算应得工资:刘师傅工龄12年,应休10天年假,欠薪2.3万元;张大姐工龄8年,应休5天年假,欠薪1.1万元……每一笔核算结果都标注了法律依据,附在对应的申请表后。
小刘第二天一早就去了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听说他们是公益案件,特意开通了“绿色通道”,承诺3天内出具“所有假协议均为伪造”的补充鉴定报告。小林则带着整理好的立案材料去了仲裁委,接待人员看到是“微光小组”的案子,又听说涉及15名环卫工人,立刻协调优先处理,确定下周三正式立案。
三天后,当陈砚将“立案成功”的消息告诉环卫工人代表刘师傅时,电话那头传来抑制不住的哽咽:“陈律师,真是太谢谢您了!我儿子去年考上大学,学费还是借的,要是能拿到欠薪,就能把借的钱还上了。”
陈砚心里一暖,叮嘱道:“您放心,我们会尽快推进仲裁,有进展第一时间通知您。另外,我们整理了《环卫工人维权指南》,下周会在社区发放,您要是有其他工友遇到类似问题,也可以让他们联系我们。”
然而,就在案件顺利推进时,意外突然发生。立案后的第二天,小刘接到仲裁委的电话,说保洁公司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声称“15名环卫工人中有8人属于外包人员,应由外包公司承担责任”,要求将案件移交外包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处理,试图拖延时间。
小张立刻去核查保洁公司的工商信息,发现所谓的“外包公司”成立还不到3个月,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明显是为了逃避责任而设立的“空壳公司”。“这肯定是赵峰出的主意!”小张拿着工商信息表,语气愤怒,“之前处理老郑的案子时,宏业公司也用过搞空壳公司转移资产的手段,手法一模一样!”
陈砚看着“外包公司”的注册地址——是一个偏僻的居民楼,心里立刻有了对策:“我们分两步走:第一,收集保洁公司与外包公司的资金往来记录,证明两者是‘人格混同’,揭穿空壳公司的真面目;第二,让总工会协助联系那8名环卫工人,收集他们‘从未与外包公司签订协议’‘一直由保洁公司管理’的证言,反驳管辖权异议。”
团队立刻分头行动。小刘联系银行,申请调取保洁公司与外包公司的转账记录;小张去社区找8名环卫工人做笔录,他们都表示“从来没听过外包公司,一直跟着保洁公司的队长干活,工资也是保洁公司发的”;小林则整理了“人格混同”的法律依据,附在反驳材料中,提交给仲裁委。
一周后,仲裁委驳回了保洁公司的管辖权异议,裁定“案件继续由本委审理”。保洁公司负责人接到通知后,气急败坏地给陈砚打电话,威胁道:“你们别太过分!要是再逼我们,我们就申请破产,让你们一分钱都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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