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鼎元自然不可能是真的生气,他只是想不通,又是叫花鸡,又是薯条,又是花生米,李平安到底干啥去了!
结果,当他看到李平安怀里的那个紫色身影的时候,任他定力再强,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既然满族人都在传,那存在达达穆这种动物,他可以接受,最让他震惊的是,李平安竟然能用这么快的速度就收服了它!
怎么说达达穆都是野生动物吧?而且看小家伙的眼神就知道,它绝对不是善茬子,李平安到底凭啥?
难道真的有天之骄子这一说?
难道他真的是气运缠身?
…………
当天下午,付鼎元的那位工作人员,带着满头大汗,终于又回到了温泉。
见到李平安时,他大吃了一惊,而见到达达穆,他甚至连汗毛都竖了起来!
没别的,达达穆破坏中药的时候,他就在旁边,他万分确信,就算他端着枪,也不是达达穆的对手。
而现在,他心目中的那个不可战胜的小精灵,竟然像一只小猫咪一般趴在李平安的怀里!
这个世界是咋的了?
怎么会有这么牛逼的人?
怎么会发生这么古怪的事?
付鼎元把李平安介绍给了那个人。
“小王,这小子叫李平安,是我的晚辈,以后遇到了,你要把他当做是我的孙子看待。”
“对了,你练过武,李平安身上的功夫也不错,你们俩要不要较量较量?”
“还有,这张弩虽然很丑,但却不是简单之物,你要不要试试?”
……
一个小时后,李平安带着他的装备,怀里抱着达达穆,告辞离开了这片温泉区。
留下的付鼎元和小王,两个人都是呆愣愣的,魂魄都随着李平安飞走了!
小王努力了半个小时,所有绝招都使出来了,却根本不是李平安的对手!
啥叫一力降十会?今天小王就正面见识到了。
不管他使用什么招数,李平安都是迎头一拳,只一拳就能把他打出四五米!
最可怕的是,他的任何计谋都没用。
李平安的速度竟然也比他快,他这边动作还没做出来,李平安就已经抢先占领了有利位置!
最让小王伤自尊的还是那张十字弩,他手脚并用,最多也只能拉开一半!
这还是人吗?
和这样的人比,他还配做特勤保镖吗?
付鼎元似乎猜到了小王的心思,他现在有些得意,表面却一本正经。
“小王,我知道你想向老肖汇报,我同意,但是老子先把丑话说到前头。”
“你们可以考核李平安,也可以尝试吸纳他,但他是老子的孙子,你们最好能做个人,如果敢玩下三滥手段,老子必定和肖大头鱼死网破!”
…………
李平安为什么走得这么急?
第一,付鼎元抢走了达达穆睡觉的地方,小家伙到现在还很生气!
第二,刚才李平安和小王切磋,以达达穆的智商,它就认为有人要打它的主人,寒光闪闪的小爪子都伸出来了!
这种情况下,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暂时把达达穆放归山林,他再和付鼎元相聚几日,要么就得离开。
事实上,这种选择很好做。
该说的话他都已经和付鼎元说完了,而且过几天付鼎元也会回家,他完全可以去临江大队找付鼎元。
另一方面,达达穆出生时间肯定不超过5个月,还相当于一个孩子,这个时候放它回归山林,谁知道会不会出现意外?
真要是找不回来了,他是不是得哭死?
之后两天,李平安虽然走的是回家的方向,但走走停停,一点都不着急。
首先,他要和达达穆沟通感情,让达达穆对他更加信任,甚至他要让达达穆对他死心塌地,就是打都打不走的那种!
其次,他也在搜肠刮肚,换着样给达达穆做各种美食。
既然你爱吃,那就先征服你的胃!
试验的结果是,达达穆最爱吃的还是薯条,叫花鸡稍稍差一点,其次是油炸林蛙肉!
其他的各种肉类包括花生米在内,只要李平安吃,达达穆就吃,但确实没有那么喜欢。
李平安放慢速度还有最后一个目的,那就是他要验证达达穆的本事。
两天后,怀里抱着达达穆的李平安是欣喜若狂的!
小家伙的爪子确实比刀还锋利,速度也真的快如闪电!
就比如抓兔子和野鸡,现在已经不需要李平安动手了,只要李平安开始点火,达达穆就会向他请示,是抓野鸡还是抓兔子!
然后,绝对不会超过5分钟,小家伙就能把指定目标弄回来。
要知道,普通兔子的体重都要超过它的两倍,但它就是能轻轻松松地把兔子叼回来!
野猪和黑熊现在还没试过,但李平安相信,小家伙肯定也有对付的办法。
让他这个猎人感到最贴心的是,达达穆的警觉能力竟然比猎狗还强得多。
200米内有个耗子从洞里钻出来,小家伙都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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