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时间转瞬即逝,很快便到了城南市场剪彩的日子。
沈知夏一早就起来开始捯饬自己。
这是跟对手的第一次正式见面,虽然今天是对方的主场,她不能抢了主人家的风头,但也不能落了下风。
一周前,收到请柬的当天,她就去青澜市最老的裁缝铺子里定做了一件暗纹织锦旗袍。
霍南珠从南边来,见惯了沿海刮来的洋派时髦货,既然‘流行’拼不过,那沉淀了历史底蕴的旗袍刚刚好。
沈知夏从里屋换好衣服走出来。
陆怀远正靠在堂屋的门框边等待,手里把玩着一枚金属打火机。
“咔哒”一声,火苗跃起又熄灭。
听见动静,他收起打火机,抬头看去。
目光触及她的那一刻,男人眼底的惊艳如春花般绽放开来。
恰到好处的剪裁,勾勒出曼妙的曲线。月牙白的底色,暗纹流光,自带风骨。
乌黑的长发仅用一支温润的素玉簪低低挽起,几缕细碎的发丝散落在颈侧,越发衬得肌肤白皙如瓷,美得让人挪不开眼。
陆怀远喉结不由自主地滚了滚,眼睛直直地盯着沈知夏,直到她走到他面前,伸手晃了晃。
回神的陆怀远快步进屋,再出来时,手上拿了一条豆沙粉的针织披肩。
他走回沈知夏身侧,不由分说地将披肩严严实实裹在她肩头,将那惹眼的曲线遮去大半。
“外头秋风凉,别冻着。”
他借口找得冠冕堂皇,但微微下压的眉眼却泄露了男人的那点私心。
沈知夏一眼看穿他的占有欲,似笑非笑地拉了拉披肩边缘:“陆老板,今天外头可是大晴天!”
陆怀远理直气壮地替她拢紧领口,粗糙的指腹有意无意地擦过她白皙的脖颈,惹得沈知夏微微瑟缩。
“晴天也有邪风。”
他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霸道。
*
城南市场外,红绸高悬,锣鼓喧天,鞭炮碎屑铺了一地。
这是改革正式推行的第一年,如此大的商业动作难得一见,几乎全城有点规模的商户都来凑了这个热闹。
陆怀远和沈知夏一入场,就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目光。
不仅因为集散中心成立一年,带活了青澜市大半个市场,还因为今天的二人气场十足。
男人一身剪裁得体的深色西装,身姿挺拔,眉眼深邃冷硬。
挽着他的女人身着手工旗袍,搭配流苏披肩,端庄大方。
两人并肩行来,步履从容,丝毫没有被这人声鼎沸的大场面压住阵脚。
就在众人纷纷侧目时,人群前方忽然分开了一条道。
霍南珠在一众人的簇拥下,迎面走来。
她那双锐利的眼睛扫过人群,精准定格在陆怀远和沈知夏的方向。
作为今天的主角,霍南珠礼貌地向周围人微微点头,步伐未停,径直走到两人面前。
她随意扫了眼这位名声在外的“陆老板”,然后就将目光落在了他旁边的沈知夏身上。
打量片刻,霍南珠红唇微勾,露出一个得体又真诚的笑容:
“沈老板,百闻不如一见。”
一声“沈老板”,干脆利落,没有丝毫轻视,表达了对沈知夏能力的绝对肯定。
看着沈知夏有些意外的神色,霍南珠及时补充了一句:“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吗?”
没等沈知夏开口,一旁的陆怀远握住妻子挽在他小臂上的手,右手改为揽着她的腰。
“当然可以。”
他冷硬的脸庞上浮现出纵容的笑意,低沉的嗓音在嘈杂的环境中依然清晰笃定:“在我们家,一切都是沈老板说了算。”
这一刻,这位在市场上雷厉风行的陆老板,心甘情愿地收敛了所有锋芒,只做她身边一个体贴入微的护花使者。
霍南珠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随即笑意更深。
还真是一对神仙璧人,在这个男人普遍大男子主义的年代,能当众给予妻子这样绝对尊重与权力的男人,实属罕见。
她深深看了一眼面前这对夫妻,主动朝沈知夏伸出右手,眼底的欣赏毫不掩饰:“两位真是珠联璧合。今天这剪彩仪式,有二位捧场,城南市场也算是蓬荜生辉了。”
沈知夏从容地伸出手,与霍南珠交握,清亮的眸子里不卑不亢:“霍小姐客气了。霍小姐一来就重整了鹏程商贸乱糟糟的风气,这份魄力才叫人钦佩。”
听到这绵里藏针的话,霍南珠不仅没恼,反而爽朗地笑出声。
她收回手,眼神里多了几分棋逢对手的兴致:“沈老板是个痛快人,之前手底下的人不懂规矩,用了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给二位添了堵。这笔账,不管是不是他个人的主意,既然挂着我鹏程的牌子,我们就认。”
她顿了顿,话锋一转,商人的野心与锐利重新浮现:
“不过,既然烂泥已经清理干净了,接下来,鹏程商贸在青澜市,可是要堂堂正正地凭真本事吃饭了。”
霍南珠目光在两人身上转了一圈,语气里多了一丝带着压迫感的挑战:“以后真到了在生意场上抢饭碗的时候,我也是不会跟二位客气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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