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思八年的小说,小学六年级就想写了,有一本近两百万字的完结书)(2026年9月2号打补丁,前三章在写903的时候花了点时间修改了)
晨雾还未散尽,沾在青禾的叶尖上,凝成细碎的水珠。
风过处,带着山野间草木的清冽,拂过青石村外的那片梯田,也拂动了孩童额前汗湿的软发。
十岁的李元汐身形尚矮,握着木犁的小手已经磨出了薄茧,掌心沁出的汗让粗砺的犁柄变得有些滑腻。
他家田地不少,父母日日也在地里熬着,只是母亲王翠兰早年生他时伤了身子,重活久站便容易腰膝酸痛。
父亲李老实除了耕田,还要进山打猎、酿酒,时常要外出跑差事,地里活计常常顾不过来。
李元汐自小性子早熟,看双亲操劳,便主动学着下地分担,并非父母逼迫,是他自己执意要搭把手。
他微微弓着背,小短腿沉稳地踏着田垄,身前的老黄牛迈着慢悠悠的步子,犁铧划破湿润的泥土,翻出带着腥气的黑褐色土层,偶尔有几条细小的蚯蚓在土块间蠕动,转瞬又钻进深处。
黄牛的步子放得极缓,像是怕一不小心就碰倒了身后这小小的身影。
青石村是苍梧山脉边缘最不起眼的小村子,世代以耕种为生,村里人一辈子没见过什么大人物。
在他们眼里,能种好自家的几亩薄田,秋收时多收几斗粮食,冬天能裹着厚实的棉袄过冬,便是最大的福气。
“小元汐,歇会儿吧!喝口水!” 田埂那头传来妇人的呼喊,是同村的张婶,她提着一个粗陶水壶,快步走了过来,看着那小小的孩子握着比他胳膊还粗的犁柄,眼底满是心疼,嘴里还不住呢喃:“要是我家那小子也能这么懂事就好了!”
李元汐停下脚步,小胳膊使劲牵着黄牛往田埂边靠了靠,接过水壶小声道谢后,仰头灌了几口。
清冽的茶水滑过喉咙,驱散了几分疲惫。
他踮着脚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目光不经意间扫过远处的苍梧山脉。
那山脉连绵起伏,云雾缭绕,山巅隐在云端,看不真切。
村里老人常说,苍梧山里有精怪,还有修仙的高人在山中修行,只是从没人真的见过。
李元汐小时候也曾和村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偷偷跑到山脚下张望,却只看到茂密的树林和盘旋的山峰,连只像样的野兽都没碰到过。
久而久之,那些传说便成了哄小孩的故事。
“想啥呢?小脸都沾着泥点了。” 张婶见他发愣,笑着蹲下身,用袖口轻轻擦了擦他的脸颊,“再干半个时辰就差不多了,这天儿热,别累坏了小身子。你爹娘也够辛苦,你这孩子还总抢着重活扛。”
李元汐回过神,摇了摇头笑道:“没事张婶,我就是歇会儿。” 他将水壶递还给张婶,后者却摆了摆手,把水壶塞回他手里让他留着,自己则去了树荫下歇着。
他重新握紧木犁,小身子深吸一口气,再次踏入了田里。
只是这一次,他的小脚步里,多了几分连自己都没察觉的期待。
晨雾渐渐散去,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下来,照在田垄上,照在孩童单薄却挺拔的小小身影上,将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落在翻耕过的泥土里。
日头渐渐西斜,原本炽烈的阳光褪去了锋芒,染上了一层温柔的橘红。
李元汐将最后一垄田犁完,松开紧握木犁的小手,指节处因用力而泛白,缓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恢复知觉。
他牵着老黄牛的缰绳,慢悠悠地往家走,牛蹄踏在田埂的泥土上,留下一串深浅不一的印记,身后的梯田在夕阳下泛着湿润的光泽,青禾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衬着他小小的身影竟有几分与年龄不符的沉稳。
回到村口时,炊烟已经袅袅升起,混着各家饭菜的香气飘在空气中。
李元汐将老黄牛牵到自家院角的牛棚里,搬着小板凳给它添了些草料和清水,又拿起小扫帚把牛身上的泥土轻轻扫落,这才拍了拍手上的灰,迈着小步子走进了院子。
“回来了?快洗手吃饭。” 母亲王翠兰正端着一碟炒青菜从厨房走出来,见他进门,脸上立刻堆起了笑意,快步走上前接过他手里的犁柄靠在墙边,又揉了揉他的小胳膊,眼底满是愧惜,“今天倒是比往常早了些,累坏了吧?跟你说过多少次,重活等我们回来做,你偏要抢先。”
“还好,今天的活计不算多。” 李元汐应着,走到院中的水井边,搬着小木桶打了半桶凉水,掬起一捧往脸上泼去,清凉的触感瞬间驱散了浑身的燥热。他又仔细洗了洗手,小小的指尖上,薄茧在水中泛着淡淡的红色。
父亲李老实刚从外乡帮人处理完猎获赶回,满身尘土,看着自己儿子这样,长舒了一口气,说道:“其实你可以不用这么懂事的,我真的很希望你可以像其他的孩子一样,可以好好的开开心心的。”
李老实是个典型的庄稼人,话不多,性子沉稳。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凡人修仙:我的金手指竟然是本书请大家收藏:(m.2yq.org)凡人修仙:我的金手指竟然是本书爱言情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