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的关系,他们就待了三天,本来苏遇锦还打算带他到处转转的,回来之前,她好不容易说服主编请了长假,还特地做了个攻略。哎,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出人意料的,计划始终赶不上变化,警局来了电话催他回去,工作上的事情。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苏家二老准备了很丰富的饭菜,主要是担心他们在外面吃不好。
只是真到了离开的那天,二老又舍不得了,苏母拉着女儿的手,两眼泛红叮嘱。
“你们两个在外面要招呼好自己,别一心光顾着工作,把身体累垮了。”
“不要总是经常加班熬夜,年轻的时候不注意身体,到老了一身的毛病,那时候后悔就迟了。”
……
做母亲的大概都是这个样子,总有说不完的唠叨。
苏遇锦认真的听着,不时的点头回应。
她故作潇洒,车子发动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父母。看着二老的身影渐渐模糊,一时心里百感交集。
车上的顾时白看到这一幕,试图找他说话,分散她的注意力,他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恋家的人。”
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听。
他说的没错,她的确是恋家。
当初毕业原本打算回到桐城发展,之所以留在外面,一半是为了梦想,一半是为了顾时白。
如果两个人有一天注定会重逢,她想以更好的一面出现在他面前,起码是她自己满意的状态。
苏遇锦不好意思笑了笑,应道:“其实一直都是,不过这几年在外面也算适应了过来。”说着,她递给他一个纸袋子,里面有两份早饭,“这是我去买的早饭,你先吃点垫垫肚子。”
顾时白目光讶然的看着她,为了能早点到单位,他们今早五点半就起来了,算算时间根本来不及买早饭,除非她提前去买好了。
“买早饭这种事,下次应该让我来。”
这种事本来也应该由男的来做。
苏遇锦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怎么接他这句话。下次?下次是什么时候呢?大学四年,每次要么跟室友一块去食堂打饭,要么她自己一个人,偶尔一两对情侣从身旁经过时,她会忍不住多看一眼,女生负责坐在那里等着就好了,男生则去排队打饭,先挑女孩喜欢吃的……这样的画面,她看得太多了,有时候会发自内心的羡慕起那个女生,她才知道吃饭这种事,不一定非得自己亲自动手的。
顾时白将早饭拿在手上,却没有吃,让一个女孩开车,自己坐在一旁吃东西,感觉不大好,何况还是女孩买的早饭,她自己一口都没吃呢,他又怎么好意思先吃。
见他没有吃,苏遇锦觉得很纳闷,明明是他喜欢吃的肉松饭团,她可是亲眼见过他吃过的,怎么不吃呢。
她问:“不喜欢吃吗?”
“当然不是。”顾时白摇头。
那就奇怪了。
她想了想,说:“上学那会,为了赶时间经常忘记吃早饭,有次考试的时候晕倒在教室里,妈妈听说后吓坏了,从那以后,我便在妈妈的监督下每天都吃早饭,所以,不吃早饭对身体不好,养成吃早饭的习惯还是很有必要的。”
所以,赶紧吃吧。
顾时白有些意外,居然还晕倒在教室过,他说:“看不出来你学习够拼命的。”他只知道她学习成绩很好,却不知人前的光芒都是背后默默努力出来的,他想,一定很辛苦吧,然后话锋一转,解释说,“不过,我可没有不吃早饭的习惯。”
是奥,差点忘记了,他上过军校,在部队待过。也对,当兵的人一向都是有纪律有组织的。
她正想着怎么让顾时白把早饭吃了,谁知顾时白突然将早饭递到了她面前,冲她挥了一下手。
“你开车不方便,就由我代劳吧。”
她不知道早饭还可以以这种方式吃,这还是头一次有男的……喂她吃早饭,见惯了大场面的她,居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她看了他一眼。
顾时白显然没有收回手的意思。
“谢谢。”
她故作淡定的道了一声谢,除了这两个字,她实在不知道用什么词比较好。
饭团里满满的肉松味道,还是那么的熟悉。
她清楚的记得自己是在去上学的路上,无意间看到顾时白在一个小摊前买肉松饭团,后来遇到过很多次,也谈不上碰巧,因为她每次出门都算好了时间的,知道他一般在哪个时间会出现在去上学的路上。那个时候,她觉得肉松饭团一定是很美味的东西,不然顾时白怎么会经常光顾,好像怎么吃都不会腻一样。
也许好奇心使然,有一次她特地去买了一份,尝了一口之后,也没感觉到有什么特别之处,可能每个人口味不一样,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吧。
这时,顾时白突然说道:“这个饭团的味道很熟悉,好像跟我上高中那会吃的味道一样。”
苏遇锦哭笑不得,可不就是一样的,还好摊主还是原来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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