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忆江低头划开手机屏幕,瞄了眼时间。
天色渐晚,是该回酒店休息了。
指尖轻点,他又确认了一眼订单里那张明天返程的机票——那是他精心策划的惊喜开端。
后天,就是江念雨的毕业典礼。他仿佛已经看到那个画面:她穿着学士服,站在聚光灯下,自信从容地向所有人讲述她的青春。
而他会悄悄混在台下的人群里,做一个不为人知的观众,用目光为她鼓掌。
等典礼落幕,他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进后台,在她最放松、最意想不到的时刻突然出现。
光是想象她可能会有的反应——是惊喜地尖叫,还是扑过来抱住他——宋忆江就忍不住扬起嘴角,那笑意从眼底漾开,藏都藏不住。
就在这时,掌心的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
他低头看去,是江念雨发来的消息。
不是文字,是一条短短的语音,只有两秒。
他有些好奇地点开。
“老公~”
就这两个字。
她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带着点刚睡醒似的软糯,尾音微微拖长,像羽毛轻轻搔过耳膜,又像一阵温软的风,直直钻进他心里。
宋忆江瞬间僵在原地,大脑仿佛宕机了两秒。
随即,一股难以言喻的狂喜和悸动涌上心头,他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操作手机,以最快的速度将这条语音保存了下来,生怕慢了一秒它就会消失。
果然,几乎是同时,聊天界面弹出了提示:
“听雨的兔子”撤回了一条消息
宋忆江看着那行小字,忍不住低笑出声。
他甚至能想象出屏幕那头的景象:江念雨肯定已经羞得满脸通红,正抱着膝盖,把发烫的脸深深埋进去,像个做了坏事又后悔的小鸵鸟,脚趾可能都窘得蜷缩起来。
他故意等了几秒,才慢悠悠地打字过去:
铁桶僵尸:“嗯?我好像……听到了什么?(挑眉笑.jpg)”
消息发出去,他几乎能预见对方更加手忙脚乱、脸颊爆红的样子。
而另一边,正如他所料,江念雨看到这条消息,果然发出一声哀鸣,把滚烫的脸更深地埋进臂弯里,内心疯狂刷屏:完了完了!他听到了!他肯定听到了!丢死人了!!!
不过转念一想,貌似也没什么好丢人的,叫自己男朋友老公应该很合理吧?
……
宋忆江下山之后就回酒店了,毕竟没有什么好玩的,也可能是身边没有那个可以让他觉得好玩的人……
走到酒店门口时,他的目光被一旁亮着柔和灯光的便利店吸引了。
“奇怪了……”宋忆江下意识地挠了挠头,眉头微蹙,“我记得这里明明没有便利店的啊?”
虽然才入住一天,但他对酒店周边的环境观察得很仔细。
他清楚地记得,昨天前台工作人员还特意提醒过,附近没有便利店,想买东西至少得走到一公里以外。
可眼前这家店……难道是记错了?或许只是自己没注意,或者新开的?
他摇摇头,心想多一家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概是自己听错或者记混了吧。
然而,那家店仿佛有种无形的魔力,橱窗里暖黄的灯光像温柔的钩子,牵引着他的脚步,等他回过神来时,已经不由自主地推开了那扇挂着风铃的玻璃门。
“叮铃——”
“你好,欢迎光临愿望捐赠所。”一个清灵悦耳的声音响起。
宋忆江循声望去,瞬间怔在原地,呼吸都为之一滞。
在他迄今为止的人生里,江念雨一直是他认知中“美”的顶峰,他坚信无人能及。可眼前这位站在收银台后的“人”,却轻易打破了这个认知。
她看起来不像纯粹的人类——尖尖的耳朵从墨绿色的发丝中探出,肌肤白皙得近乎透明。
最令人惊异的是她那双眼眸,一只是澄澈的琥珀黄,另一只则是淡绿色,此刻正散发着极其微弱的、如同萤火虫般的柔光。
“你…你好…”宋忆江有些结巴,大脑还在处理这超乎常理的视觉信息。
就在这时,里间门帘被掀开,一个低沉略带不耐的男声传来:“莲,我记得我们说好,这里不会干扰这个世界的正常轨迹。”
宋忆江回头,看见一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的男子。他必须承认,这是他有生以来见过最英俊的男人,没有之一。
暗紫色的瞳孔深不见底,衬着墨黑的短发,五官精致得如同匠人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完美得……不像活物。
是的,活物。这是宋忆江最直观的感受。当这个男人出现时,一股浓郁、古老、带着终结意味的气息无声地弥漫开来。
那不是杀戮的血腥气,而是更本质的、万物终焉的沉寂感,奇异的是,这气息并不让人恐惧,只感到一种亘古的平静。
“莫老板!”被叫做莲的绿发女子鼓起腮帮,语气带着抗议,“我也跟你说过,我要改变你这死气沉沉的性子!”
被称作莫老板的男人没理会她,那双暗紫色的眼眸转向宋忆江,没有任何寒暄,直接问道:“要什么?”声音平淡无波,听不出丝毫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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