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平三十四年九月十六日,豫南大地裹挟着末伏的余威,毒辣的日头炙烤着河南汝南县的柏油路面,空气里弥漫着尘土与热浪交织的沉闷气息。下午十四时四十分,汝南县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往来的行人脚步匆匆,路边的梧桐树枝叶蔫垂,几顶临时搭建的遮阳棚下,挤满了背着蛇皮袋、提着帆布包的民工——他们大多是来自周边村镇的庄稼人,正等着搭乘前往南方的务工班车,盘算着用汗水换取一家老小的生计。
“再等半小时,班车就该到了。”三十出头的王铁牛抹了把额头的汗水,拍了拍身旁儿子王小宝的肩膀,“到了工地上,跟着你叔好好干,年底咱就能盖新房。”王小宝刚满十八,脸上还带着稚气,攥着揣有身份证的塑料袋,眼神里满是对未来的憧憬。不远处,五十多岁的张桂兰正给丈夫李老实递水,两人盘算着挣够钱就给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治病;一群来自同一个村子的妇女坐在小马扎上,叽叽喳喳地讨论着务工的注意事项,欢声笑语在闷热的空气里飘散。谁也没有想到,一场灭顶之灾正随着刺耳的刹车声悄然降临。
一阵剧烈的引擎轰鸣声突然划破喧闹,由远及近且带着明显的失控颠簸。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辆悬挂“象警·07345”号牌的黑色桑塔纳轿车(南汝县梁岗镇刑司公务用车)正沿着汝河大道由西向东疾驰,车速远超该路段限速,车身左右摇晃,如同醉汉般在车道内蛇形穿梭。驾车者正是南汝县梁岗镇刑司司长王杰鹏,他满脸通红,眼神迷离,方向盘在手中乱晃——上午参加完辖区某企业的“答谢宴”,他足足喝了两瓶高度白酒,明知公职人员严禁酒后驾车,更不得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办私事,却仗着自己的刑司司长身份,心存侥幸驾车返程,全然不顾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
“小心!”路边有人惊呼出声。话音未落,王杰鹏驾驶的警车突然失控冲向右侧人行道,先是狠狠撞上一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照明电线杆,“轰隆”一声巨响,电线杆根部断裂,带着顶端的灯具轰然倒塌。失控的警车并未停下,惯性推着它继续前冲,又撞上了前方十米处的另一根照明电线杆。第二根电线杆应声断裂,沉重的杆体带着电线横扫而下,精准砸中了路边等候班车的人群。
惨叫声、哭喊声瞬间撕裂了午后的平静。被砸中的民工们倒在血泊中,蛇皮袋、帆布包散落一地,衣物与尘土混杂着血迹,场面惨不忍睹。王铁牛下意识地将儿子护在身下,自己却被电线杆狠狠砸中背部,当场气绝身亡;张桂兰的丈夫李老实头颅遭到重创,鲜血染红了身旁的地面,她自己也被飞溅的碎石砸伤了腿,哭喊着丈夫的名字试图爬过去,却被混乱的人群绊倒;十八岁的王小宝从父亲身下爬出来,看着一动不动的父亲,吓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附近商铺的店主、路过的行人纷纷围拢过来,有人拨打急救电话,有人试图挪开压在伤者身上的杂物,还有人用手机记录下现场的惨状。王杰鹏从警车里爬出来,酒意被眼前的惨状惊醒了大半,他看着满地的伤员和尸体,脸色煞白,双腿发软,竟转身想逃离现场。“不能让他跑了!”一名年轻民工反应过来,冲上去死死抱住王杰鹏的胳膊,其他群众也纷纷围拢,将他控制在原地,直到闻讯赶来的汝南县城关镇巡捕司警员抵达现场,将王杰鹏带走调查。
当日傍晚,经南汝县第一百姓医院抢救确认,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5人不同程度受伤。死者中包括王铁牛、李老实等5名男性民工和1名随行的民工家属,伤者多为骨折、颅脑损伤等重伤,需长期住院治疗。伤亡名单公布后,汝南县一片哗然,尤其是死者家属和伤者亲属,悲痛欲绝,纷纷要求严惩肇事者王杰鹏。
九月十七日上午九时,南汝县议事会紧急召开临时会议,通报了“九·一六”重大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会议现场,议事会代表们情绪激愤,来自农村的代表赵建国拍案而起:“王杰鹏身为刑司司长,知法犯法,酒后驾驶公务车辆致人死亡,六条人命啊!这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对工农群众生命安全的漠视!必须严惩不贷!”经过三个小时的审议,会议以全票通过《关于罢免王杰鹏南汝县梁岗镇刑司司长职务的决议》,并立即通报南汝县监都察院,要求其启动调查程序。
南汝县监都察院于当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王杰鹏采取留置调查措施,同步立案审查其违纪违法问题。经查,王杰鹏违反《大明国官员律》第三十二条“公职人员严禁酒后驾车”规定、《大明国公路交通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危险驾驶”条款,且在事故发生后试图逃逸,情节极其严重。九月二十日,南汝县监都察院作出《关于开除王杰鹏公职的决定》,明确其不再享有任何公职待遇,终身不得从事司法及相关公职工作,并将案件移送至阳南府民生都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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