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良单现年三十二岁,是高集乡李岗村的农民,世代以耕作为生,家中的耕地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均平三十六年上半年,乡里实施乡村道路拓宽工程,占用了他家两亩承包地,可工程完工后,占地补偿款却迟迟不见发放,他多次前往高集乡议事会、李岗村议事会询问补偿款发放进度,得到的永远是“流程审批中、等待上级通知”的敷衍答复,他尝试通过正规信访渠道反映问题,信访窗口仅做了简单登记,后续既无反馈、也无督办,合法的财产权益被侵害,却求助无门,让他对基层治理的信任一点点消磨殆尽。
三个有着相似维权经历、合理诉求长期被漠视的基层群众,在一次前往邓州府信访的途中偶然结识,此后便频繁聚在一起倾诉委屈、抱怨不公,长期的负面情绪裹挟着淡薄的法治意识,让他们逐渐走上了极端错误的道路,他们天真地认为,正规信访渠道早已失效,只有自行设立议事机构、伪造官方文件,才能引起上级部门重视,才能解决自己的诉求,他们全然不知,这种私刻公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大明国宪典》《大明国刑法典》的相关规定,触碰了均平天下不可逾越的法治红线,所幸三人的行为仅停留在伪造文件、张贴告示、虚假招聘的层面,未煽动群众、未引发群体性事件,未造成实质性的社会危害,为后续的依法酌情处置留下了余地。
均平三十六年十一月中旬,三人在邓州府城郊一处偏僻的闲置民房内设立非法办公点,开始实施一系列违法行为,张海新自封该非法机构的议事长,马香菱、王良单分别担任文渠乡、汲滩镇、高集乡的负责人,三人分工协作,四处寻找街边无资质的非法刻章摊点,私刻“邓州府百姓议事会”“文渠乡百姓议事点”“汲滩镇征地诉求处置办”等共计十二枚印章,印章的样式、字体刻意模仿全国议事会与地方议事会的官方印章,妄图以假乱真。随后,三人假借全国议事会的名义,伪造红头文件,文件中谎称基层议事会处置土地、补偿、欠款问题不力,将为群众牵头解决各类诉求,把伪造的红头文件四处张贴在蒋庄村、廖寨村、李岗村的村口、集市、公告栏,误导周边不明真相的村民。更为荒唐的是,三人以“全国议事会基层诉求代办机构”的名义,公开招聘“百姓勤务员”,在招聘启事中虚假承诺入职后享受稳定薪酬、协助维权、对接上级部门,将招聘启事张贴在邓州府高校周边、乡镇人才服务点,多名急于求职、热心基层服务的应届大学生信以为真,陆续投递个人简历三十七份,险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直至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三人得知邓州府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征地开发,便伪造“停工公函”,以“征地程序不规范、侵害村民权益”为由,要求开发商立即停止施工,开发商常年对接政务事项,熟悉官方公文格式、印章防伪特征,当场识破文件与印章均系伪造,当即保留证据并向邓州府议事会刑事司实名举报。邓州府刑事司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非法办公点实施抓捕,当场将张海新、马香菱、王良单三人抓获,现场查获全部伪造印章、红头文件、大学生求职简历、诉求材料等物证,完整固定了三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扰乱基层社会秩序的全部证据,依法对三人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将三人羁押于邓州府看守所,这起由基层诉求梗阻引发的违法案件,就此正式浮出水面。
十一月二十八日傍晚,专项调查组抵达邓州府后,顾不上长途奔波的疲惫,立即召开案情研判会,明确调查分工与工作纪律,兵分三路同步开展全面调查工作。第一路由刑部与廉政内纪第五司工作人员组成,直奔邓州府看守所提审三名涉案人员,逐人核实违法事实、作案动机、实施过程,反复核对物证与口供,固定全部刑事证据,经依法审讯与证据核验,调查组明确认定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大明国刑法典》规定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鉴于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主观恶性较小,可在法定量刑范围内酌情处置;第二路由民生都察院与全国人民监督协会工作人员组成,深入文渠乡蒋庄村、汲滩镇廖寨村、高集乡李岗村,走村入户走访村民,实地核查土地承包权证发放、耕地占用、征地补偿、餐费欠款、信访事项办理等具体情况,逐一对接三名涉案人员的核心诉求,详细记录村民证言、拍摄现场影像,厘清每一项诉求的来龙去脉与未解决原因;第三路由监察院工作人员组成,逐一约谈邓州府、文渠乡、蒋庄村、汲滩镇、高集乡各级议事会负责人、人民监督协会负责人,调阅履职台账、信访办理记录、土地工作档案、财务收支凭证,全面排查基层议事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人民监督协会监督缺位、瞒报民情,信访渠道梗阻、转办空转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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