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透过窗帘的缝隙,轻柔地落在书桌一角。建军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刚买的散文诗集,封面是素雅的浅米色,印着“草木间的光阴”几个烫金小字。书页间夹着一片干枯的银杏叶,是昨天在小区散步时捡的,带着淡淡的秋意。
自从心底和解、放下执念后,他不再把所有时间都扑在技术学习上。那天路过书店,看着橱窗里陈列的散文诗集,突然想起年轻时偶尔也会读几句诗,只是后来被工作、创业的压力淹没,再也没碰过。鬼使神差地走进去,选了这本以自然和生活为主题的诗集,没想到一翻开就放不下了。
“清晨的风,拂过麦田的浪,带着麦香的暖,漫过指尖……”他轻声读着,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缓。阳光落在书页上,字里行间都仿佛镀上了一层温暖的光晕。以前的他,眼里只有代码、项目、成功,从来没留意过这些文字里的美好,更不会静下心来感受这种文字带来的平静。
读了大概半小时,他合上书,深吸一口气,胸口的郁结似乎都消散了不少。以前总觉得时间不够用,要赶紧学技术、找工作,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可现在,他懂得了“慢下来”的道理。这些看似“无用”的时光,却让他那颗曾经紧绷的心,慢慢松弛下来。
秀兰端着早餐走进来,看到他捧着诗集的样子,笑着说:“现在还学会读诗了?真有闲情逸致。”
“以前太忙,忽略了很多有意思的事。”建军抬头笑了笑,把诗集放在桌上,“读几句诗,心里挺平静的。”
“这样挺好,别总把自己逼得太紧。”秀兰把早餐放在他面前,“劳逸结合,心情好了,身体才会更好。”
除了读诗,建军还迷上了毛笔字。那天在文具店看到整齐摆放的毛笔和字帖,突然想起小时候他写毛笔字的场景,心里涌起一股怀旧的暖意。他买了一支兼毫毛笔、一瓶墨汁,还有一本柳公权的楷书字帖,回家后就在书房的角落支起了小书桌。
第一次拿起毛笔,手还有些抖,墨汁滴在宣纸上,晕开一个小小的黑点。他没有像以前那样因为“不完美”而自责,只是笑着摇摇头,重新蘸墨,按照字帖上的笔画,一笔一划地写起来。柳公权的楷书端庄挺拔,笔画刚劲有力,他写得很慢,专注于每一笔的起笔、行笔、收笔,墨香弥漫在书房里,带着一种古朴的宁静。
写了一个小时,手腕有些酸,他放下笔,看着宣纸上歪歪扭扭却越来越工整的字,心里涌起一股淡淡的成就感。以前做技术,追求的是效率和结果,容不得半点差错;可写毛笔字,讲究的是心境和过程,哪怕写得不好,也是一种享受。这种不用追求完美的感觉,让他格外放松。
秀兰走进书房,看到满桌的宣纸和笔墨,拿起一张他写的“宁静致远”,笑着说:“写得不错啊,有模有样的。”
“刚开始学,还很生疏。”建军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不过写的时候挺专注的,什么都不用想,心里很静。”
“以后有空就多写写,既能修身养性,又能放松心情。”秀兰把纸叠好,“等写得好了,咱们裱起来,挂在家里。”
周末的时候,建军还会去小区的乒乓球场打球。以前他总觉得打球是“浪费时间”,不如多学些技术,可现在,他却觉得这是最惬意的时光。小区的乒乓球场在中心花园旁,常有老人和小孩在那里打球,气氛很热闹。
第一次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看了很久,有些犹豫——很久没打球了,技术肯定生疏,怕被人笑话。可看着老人们乐呵呵地对打,不在乎输赢,只在乎开心,他鼓起勇气走过去,笑着问:“大爷,能加一个吗?我很久没打了,技术不好。”
“来吧来吧,都是玩,输赢不重要。”一位头发花白的大爷笑着说,把球拍递给了他。
刚开始打球,他确实有些手忙脚乱,接不住球,发球也频频失误。可大爷和旁边的小孩都没有笑话他,反而耐心地教他技巧:“发球的时候手腕用力,角度要准”“接球的时候脚步要灵活,别站着不动”。
慢慢地,他找到了手感,虽然技术依旧不算好,但能和大家你来我往地对打几个回合。汗水顺着额头滑落,他却觉得格外畅快,久违的笑容挂在脸上,像个孩子一样开心。打球的时候,他脑子里什么都不用想,不用想技术难题,不用想求职压力,不用想过去的失败,只专注于眼前的球,专注于这份简单的快乐。
“李师傅,打得越来越好了!”结束的时候,大爷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以后周末常来啊,人多热闹。”
“好嘞!”建军点点头,心里暖暖的。这种不带功利心的社交,这种简单纯粹的快乐,是他以前从未体验过的。
他发现,除了技术,自己还有很多喜欢的事情。读诗能让他感受文字的美好,获得心灵的平静;写毛笔字能让他专注当下,修身养性;打乒乓球能让他锻炼身体,收获简单的快乐。这些爱好像一道道光,照亮了他生活的各个角落,让他的日子变得充实而多彩,也让他真正学会了“劳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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