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城的中元夜,雾是带腥气的。
戍时刚过,朱雀大街两侧的槐树上就挂满了灯笼。寻常人家挂的是绢面灯,画着“麻姑献寿”“刘海戏金蟾”,可从西市往皇城根走,灯笼的颜色就渐渐变了——暗黄的绢面透着诡异的粉,烛火舔过灯壁时,竟能映出层层叠叠的纹路,像极了人皮肤下的血管。
“张大哥,你看那盏灯……”
巡逻的金吾卫小李拽了拽同伴的袖子,声音发颤。街角老槐树上挂着盏孤零零的灯笼,比别家的大出一圈,灯穗是用黑线缠的,在夜风中晃出个扭曲的弧度。更骇人的是灯面上的图案,不是花鸟虫鱼,竟是张模糊的人脸,眼睛的位置挖了两个洞,烛火从洞里透出来,正幽幽地盯着街面。
张大哥啐了口唾沫,拔出腰间的刀:“晦气!谁家这么不长眼,挂这种丧门灯!”
两人刚走近,就闻到股甜腻的腥气,像极了屠宰坊里没收拾干净的血污。张大哥用刀鞘挑了挑灯笼穗,黑线“啪”地断了,露出里面裹着的东西——不是棉线,竟是一缕缕灰黑色的毛发,根根分明,缠在穗子上像团乱蛇。
“不对劲!”小李突然后退半步,“这灯……好像在动!”
话音未落,灯笼突然轻轻摇晃起来,不是被风吹的,倒像是里面有东西在挣扎。烛火猛地亮了一瞬,灯面上的人脸纹路突然清晰起来,嘴角向上咧开,像是在笑。张大哥头皮发麻,挥刀就朝灯笼砍去——
“嗤啦”一声,灯笼破了。
没有绢布碎裂的声音,倒像是撕纸般的脆响。淡黄色的灯壁飘落下来,小李捡起来一看,顿时瘫坐在地——那根本不是绢布,是张剥下来的人皮,边缘还带着未处理干净的血肉,缝合的地方用的是极粗的麻线,针脚歪歪扭扭,像蜈蚣爬过的痕迹。
更可怕的是,灯笼里的烛火没灭。烛芯竟是一截指骨,烧到半截露出白色的骨碴,灯油里漂着些暗红的碎肉,顺着灯座往下滴,在青石板上洇出个“血”字。
“死人了!死人了!”小李的尖叫刺破了夜雾。
灯笼下的阴影里,赫然躺着具尸体。死者是兵部的主事刘安,三天前还在早朝上跟同僚吹嘘,说他刚得了西域进贡的香料。此刻他蜷缩在槐树下,脖子被人拧成了个诡异的角度,脸上的表情和灯笼上的人脸一模一样,嘴角咧开,眼睛瞪得滚圆,像是死前看到了什么极其恐怖的东西。
最诡异的是他的右手,被人硬生生掰成了托举的姿势,掌心朝上,赫然印着三个指节大小的血字:
“冤、枉、昭”
夜雾越来越浓,血腥味混着香烛的气息,在街面上弥漫开来。更多的金吾卫围了过来,没人敢碰那盏人皮灯笼,也没人敢动刘安的尸体,只能眼睁睁看着烛火在指骨上明明灭灭,将所有人的影子拉得奇形怪状。
“都围在这儿做什么?”
清冷的女声从雾里传来。众人回头,看见个穿青布衫的女子站在圈外,手里提着个药箱,帽檐压得很低,只能看见下颌线绷得很紧。她没像旁人那样惊慌,反而径直走到人皮灯笼前,蹲下身仔细端详。
“你是谁?这里是凶案现场,闲人免进!”张大哥厉声呵斥,伸手就要去拦。
女子侧身避开,动作快得像阵风。她没看张大哥,指尖轻轻碰了碰人皮边缘的缝合线:“用的是‘锁边缝’,针脚间距三分,线是军中特供的粗麻线,寻常百姓根本弄不到。”
这话一出,张大哥的脸色变了。锁边缝是军中缝补甲胄的手法,针脚细密结实,民间很少有人会用。
女子没理会他的震惊,又转向刘安的尸体。她没碰尸体,只是从药箱里拿出根细银针,小心翼翼地挑起死者掌心的血字:“血没干透,死亡时间不超过一个时辰。血里混了朱砂,是先写好字再杀的人,还是……”她顿了顿,声音冷得像冰,“杀人的时候,逼着他自己写的?”
小李突然想起什么,结结巴巴地说:“刘、刘主事三天前说,他要揭发个大秘密,还说……还说当年沈家的案子另有隐情……”
“沈家?”女子的肩膀几不可查地抖了一下。
三年前的“通敌案”,前刑部尚书沈毅满门抄斩,沈家一百三十七口人头落地,血流成河。当时主审的正是兵部尚书李广,而刘安,是李广最得力的下属。
女子站起身,帽檐下的目光扫过槐树上残留的灯笼架子:“灯笼挂得很高,需要梯子。附近有没有工匠铺?尤其是会做木梯的。”
张大哥这才反应过来,眼前这女子不简单,连忙让人去查。女子却已经走到街对面的茶楼,仰头看了看二楼的窗户——那里正对着老槐树,是观察作案的最佳位置。
“老板娘,刚才有没有看到可疑的人?”女子走进茶楼,声音缓和了些。
老板娘是个胖妇人,吓得脸色发白:“没、没看清……就刚才有个穿黑斗篷的人,在二楼坐了半个时辰,点了壶茶没喝,一直盯着外面的槐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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