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言蹲在灵泉水边,手里捧着个陶碗,碗里盛着清澈的泉水,水面漂浮着几十粒芝麻大小的种子。这是他昨天跑遍四九城的中药铺,才凑齐的人参籽,掌柜的是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见他买得多,神秘兮兮地说:“这籽得用山泉水泡三天,埋在腐殖土里,才能出芽。”
“我这水,比山泉水金贵。”沈言心里暗笑,指尖捻起一粒种子,扔进嘴里尝了尝,没什么味道,只带着点土腥气。他把所有种子倒进陶碗,让灵泉水没过籽实,看着它们在水中轻轻翻滚,像一群沉睡的精灵。
这是他琢磨了许久的决定——空间里不再种粮食。
地窖里的红薯、玉米、面粉堆成了山,别说他一个人,就是再多几户人家也吃不完。苜蓿草原长得郁郁葱葱,猪和鹿根本吃不完,再种粮食纯属浪费土地。倒不如腾出来种药材,尤其是人参,这玩意儿可是“寸土寸金”,一棵老参能抵得上几麻袋粮食,划算得多。
可他对药材实在一窍不通。除了认识人参、当归、枸杞这几种常见的,其他的连名字都叫不上来。上次从黑市“收”来的药材,他都是按形状大小分类,至于功效、价值,完全两眼一抹黑。
“管它呢,先把人参种出来再说。”沈言抱着“抓大放小”的念头,别的药材暂且不管,先把这最金贵的人参伺候好。
泡了三天的人参籽发胀了些,表面泛着淡淡的光泽。沈言在灵泉水边开辟出一块新地,土壤是他特意从乡下换来的腐殖土,黑黢黢的,带着松针和落叶的气息。他把土翻得细细的,做成整齐的畦田,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人参籽撒下去,再盖上一层薄土,最后浇了遍灵泉水。
做完这一切,他像照顾婴儿似的,每天都要去看几遍。第一天没动静,第二天土面还是平的,到了第三天清晨,他掀开草帘,忽然发现土面上冒出了点点新绿——是人参苗!嫩得像翡翠,顶着两瓣圆圆的叶子,在晨光中微微颤动。
“成了!”沈言心里一阵激动。灵泉水果然没让人失望,别人说要半个月才出芽的种子,三天就破土了。
他没敢大意,找来竹片搭了个小棚子,既能挡挡阳光,又能防着空间里的小动物捣乱。人参苗长得飞快,几天就蹿高了半寸,叶子舒展得像把小扇子。沈言每天都用灵泉水细细浇灌,看着它们在腐殖土里扎根、生长,心里比种出粮食还踏实。
除了人参,他还在药圃边缘撒了些当归、黄芪的种子——这些是中药铺掌柜推荐的,说“好养活,也值钱”。他依旧用灵泉水泡过种子再种,虽然没人参长得那么快,却也出芽整齐,绿油油的一片,给药圃添了不少生气。
种完药材,沈言又把心思放在了果树上。
空间里现有的苹果树、桃树、梨树挂果不少,可品种太单一。他托乡下的老乡帮忙搜罗了些稀罕品种:樱桃、葡萄、山楂,甚至还有棵石榴树,树干不算粗,却带着几个饱满的花苞。
他把新果树苗种在苜蓿草原的边缘,形成一圈新的果林。挖坑、施肥、浇水,每一步都用了心,肥料是空间里的猪粪和鹿粪,经过灵泉水浸泡发酵,肥力十足。种下没几天,樱桃树就冒出了新叶,葡萄藤也开始往架子上爬,石榴花苞胀得鼓鼓的,像是随时会绽放。
“以后空间里,春有花,秋有果,倒像个果园了。”沈言站在果林里,看着枝头的新绿,心里美滋滋的。
打理完植物,他又去看动物。
梅花鹿在苜蓿草原上彻底撒欢了。他把栅栏拆了,只在草原边缘做了标记,让鹿群在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公鹿带着母鹿和小鹿追逐嬉戏,饿了啃苜蓿,渴了喝灵泉水,皮毛油光水滑,鹿角长得越发粗壮。沈言偶尔会去看看,不需要喂食,不需要清理,它们完全能自给自足,比养着省心多了。
黑猪就没这待遇了。这玩意儿要是撒欢,能把苜蓿草原拱得乱七八糟,连果树根都能刨出来。沈言在草原角落圈了块地,用粗木杆搭了结实的猪圈,只在每天早上放出来活动两个时辰,其余时间都关在圈里,喂苜蓿草和地窖里的红薯块。这样养出来的猪肉紧实,不松散,炖出来香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
最让他上心的,还是鹿身上的“宝贝”。
公鹿的鹿茸长得飞快,毛茸茸的像珊瑚枝,看着就让人欢喜。沈言特意去中药铺请教了采茸的法子,买了把锋利的小刀子,又准备了止血的草药。在一个清晨,他选了头体型最壮的公鹿,用灵泉水拌了些苜蓿草让它安静下来,然后迅速割下鹿茸——动作快、准、稳,鹿只哼唧了两声,伤口就被他敷上草药,血很快止住了。
割下来的鹿茸足有两斤重,带着点温热,表面覆盖着细密的绒毛。沈言按中药铺掌柜说的法子,把鹿茸切成薄片,放进早就准备好的酒坛里,又倒了满满一坛高粱酒,密封起来——这就是鹿茸酒,据说能补气血,是难得的补品。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四合院之空间在手请大家收藏:(m.2yq.org)四合院之空间在手爱言情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