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鹏举处理完世家李家之事,连忙飞奔回来想送青衣公子杨璧一程,奈何只望到成为一个点的她。
钟鹏举有点不放心她,但也无可奈何,他自己也太忙了,过两天他要回洪州主持大局了。
明天是他与三百多代表推行新政的讲解会的最后一天。所以钟鹏举江州的事情快速处理完。
李家的产业十分惊人。
这是官商勾结的结果。
钟鹏举现在的新政是鼓励民间合法致富的,一个不能合法致富的社会注定是大家一起穷死。
夏国古代常常采取“抑商”政策,当时的官商关系如何?
唐代是禁止官员与市场、商人接触的,这是唐前期政府为了防止官员经商或与商人勾结而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
早在唐太宗初期制定的《官品令》中就明确规定:“工商杂色之流,必不可与朝贤士大夫比肩而坐,同坐而食。”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又发布诏令:“五品以上,不得入市。”次年再次重申:“禁五品以上过市。”到武则天时,这些法令条文被继承并保存下来。
这些诏令法令的颁布,除了有贬抑商人的目的之外,还有隔绝官员和商人交往的意图,以避免官员与商人勾肩搭背,以权谋私。
唐玄宗时期,朝廷也采取了一些禁止官员兼营商业的措施。
当时长安实行坊市制,设立的东西市商业繁荣,最初一些权贵在东、西市建了不少店铺出租,获取房租收益。
唐玄宗意识到官员这样会争利于民,先是下诏规定一个店铺每月的租赁费不得超过五百文。过了几年唐玄宗又下诏禁止官员在东、西市购置店铺或馆舍。同时,玄宗还要求官员不要搞第二职业。对于官员家属和部下的经商活动,唐朝也是严加禁止的。
到了宋朝,与唐朝的政策有所不同,北宋开封取消了坊市制,实行开放的街市,积极鼓励人们经商,搞活经济。
宋太宗赵光义曾诏令:“自今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这里的细碎交易应该是指小微经营的,一律免税,同时规定严禁官吏勒索、刁难商贾,官吏如果对商人“滞留三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因乞取财物,赃重者,徒一年。”
这些规定给经商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尤其是宋仁宗时期,更是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使得都城开封呈现出一派清明上河图的繁荣富庶景象。
在这种氛围下,宋代官吏大都能够依法办事,厚待商人,促进了工商业的大发展。
大名鼎鼎的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他在北宋嘉佑二年(1057年),登进士第,曾任户部侍郎。他就曾依法办案,公正地处理了一起外商遗产纠纷案。
苏辙能够秉公执法,甚至敢于驳回下属的不合理判决,说明他心底无私天地宽,不为富商站台,同时也保护了自己,也为外商到夏国经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前这个世界纲纪失常,官商勾结更是家常便饭。
钟鹏举现在的新政核心就是鼓励民间大力发展农工商业,他不单止鼓励,而且还真金白银的借钱给你搞。
到目前为止钟鹏举自己的百姓农工商银行已经快速发放了十二万两白银(一千二百万贯钱)的贷款,受益的农工商户数达四十万户,基本涵盖两个州的所有在册户数。
他投出去搞基建和民生项目的资金已达二十万两之巨,出动的劳动力达二十六万之众。
这是史无前例的。
这在洪江两州的老百姓的心目当中造成非常好的影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人之本性。
但这也触动了像李家这样靠官商勾结发家致富的豪门世家的利益,所以钟鹏举亲自出面给予镇压,目的是杀鸡儆猴。
钟鹏举把李家的产业收归官营,营业收入划拨当地财政,他估计经营得好每年能为当地带来七八万两的纯收入。
李家那个铜坑由他自己的冶炼和锻造工场出资三千两白银买下来。这是钟鹏举拥有的第一处矿产资源。
至于李家地下室的窖藏的那些不义之财,钟鹏举却之不恭,他自己收纳了价值八十万白银的黄金和银锭。至此,钟鹏举自己的小金库除掉最近新政投入和军费支出的五十万两白银,自己还有可支配的一百八十万白银。
这点家底能支撑多久钟鹏举心里真的没有多少底,所以才拼命加速推进自己的民生赚钱项目。
钟鹏举并为那死伤的十几个金库守卫支付了三千多两白银的抚慰金和安家费,死伤者家属无一有异议。
小将军林积容的工作重点放到枪炮厂和消化饶州的降兵身上。
钟鹏举与林积容带上原江州降将李松、王国强等到兵营会见饶州降兵。李松和王国强对做降兵的工作颇有心得。
钟鹏举拿出招安原江州兵马那一套,先深入到士卒中去同食同住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再做通各级军官的工作,然后把心甘情愿留下来的集中整军改造他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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